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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工作

  省民政厅与省委宣传部、省军区司令部、省军区政治部联合转发国家 四部委《关于印发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的通知》,在哈尔 滨市和齐齐哈尔市先后召开全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 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文 件和全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会议精神。下发《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11年冬 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确安置对象和城乡一体、标准一致的原 则及相关要求,督导各地处理好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指导各地做好退 役士兵安置工作。2012年,全省共接收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19 470人,其 中城镇11 964人、农村7 506人。接收审批符合到黑龙江省安置的2011年 冬季转业士官271人。指导各地做好2011年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职 业教育和技能培训。2012年,全省共争取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4 46l万元,其中国家财政2 178万元、省财政75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 533万元。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达到15 899人。全省共接收安置列入 2012年计划的伤病残退役士兵24名,并规范接收安置程序,完备各项手续 。与省军区后勤部联合下发《关于下达第五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 置计划的通知》,启动第五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工作。 2012年,全省共接收军休干部204人,退休士官7人,无军籍退休职工6人 ,圆满完成年度接收安置任务。军休人员“两个待遇”得到较好落实。 2012年,已将第一批790名军休干部房改补贴经费7 901万元下拨到各市县 ,按时发到军休干部手中,第二批601名军休干部房改补助经费7 353万元 国家已下达到黑龙江省,按审批程序下拨到有关市县。 (孙亚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