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殡葬工作
牡丹江穆棱市婚姻登记处被民政部评为国家4A级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 单位,哈尔滨香坊区、呼兰区婚姻登记处被民政部评为国家3A级婚姻登记 规范化建设单位,牡丹江市殡仪馆被评为国家殡葬改革示范单位。以省政 府名义出台《黑龙江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转发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细做实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开展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牡丹江、大庆、鸡西、尚志等4家救助 站被评为国家级规范化建设单位。制定省级婚姻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落实专项资金350万元,协调多个部门用5个月时间完成方案设计、设备招 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作,9月,实现全省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截至 2012年12月底,全省13个市(地)均出台惠民殡葬文件,基本实现惠民殡 葬政策全覆盖。省民政厅从福彩公益金中出资300万元,用于补贴和奖励 惠民殡葬工作落实好的市、县,鼓励各地提高惠民补贴标准,扩大补贴面 。在清明节期间,全省共接待祭扫群众403万人、机动车73万辆,实现了 “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哈平路殡仪 馆被评为全国清明节工作突出单位,有7个单位、5名个人被评为2012年全 国清明节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联合民政部101所和省内专家对黑龙江省 殡葬行业建设及发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与省发改委联合出台《黑龙江省 殡葬事业建设“十二五”规划》,对未来5年的殡葬改革及行业发展、建 设进行全面规划。 (李泰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