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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民族工作

  2012年,会同省民政厅转发国家民委、民政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 区民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将全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 工作日程,要求各地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现 场会议精神,指导哈尔滨市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 工作,哈尔滨市在道里区和道外区确定抚顺社区和清真寺社区两个试点, 进一步总结哈尔滨城市民族工作经验,推进全省城市民族工作服务和管理 水平的创新,注重扎根基层结合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 ,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社区服务管理之中。通过实践,初步完善和建 立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5个机制,即调研机制、社区管理机制、困难帮扶 机制、矛盾排查调节机制、流出地与流入地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基层 社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社会需要、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 ,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幸福指数得到进一步提升。 (何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