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2年,省宗教局坚决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加强和创新宗教事 务管理为主线,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狠抓工作落实,夯实基础工 作,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努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宗 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服务大局有新贡献。成功承办2012年 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展现了省宗教局工作细致、服务大局的优良作风。圆 满完成天主教主教祝圣工作,壮大了宗教爱国力量。做好维护宗教领域稳 定工作。(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取得新进展。《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 》正式颁布施行,宗教法制工作进入新阶段。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 ,指导各地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全面完成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对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验收。(3)推动重点难点工作有新 突破。推动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有2 214名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各类社 会保险。加强督办和指导,推动治理乱建寺庙和露天宗教造像工作。开展 专项调研,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4) 2012年,全省加强宗教界自身 建设。指导省基督教两会成功召开,召开全省基督教第八次代表会议。举 办全省性宗教团体培训班,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做好黑龙江圣 经学校资源整合和集中教学工作。指导省伊斯兰教协会成立解经宣讲团, 深入各地解经。(5)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注入新动力。全省性宗教团体 举办以“安全”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自我 管理水平,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增强 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开展“宗教 慈善周”活动,引导宗教界发挥主体作用,自觉服务于当地社会发展的需 要。 (何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