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2年是落实《黑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省老龄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十大工程”,推进“八大经济区”建设的中心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落实全国老龄委第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以“情系老龄、孝行龙江、构建和谐”为理念,推进全省老龄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突出成果。《黑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作为省政府l号文件印发;黑龙江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课题完成。黑龙江省被列为联合国人口基金第7周期援助项目试点省份;哈尔滨市道里区和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铁力市为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全国试点单位。(1)深入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汇总完成《2011年黑龙江省老龄事业统计报表》,更新了老龄工作数据库。完成《2011年度黑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以数据形式对全省老年人口基本信息和老龄事业基本发展状况进行了科学阐释。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完成全省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情况,联合国人口基金第7周期老龄项目的调研工作。配合省政府参事室完成关于吸引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业的调研工作。向全国老龄办推荐优秀调研报告6篇,并在全国老龄政策研究会上介绍经验。哈尔滨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多角度、多层面调研工作;牡丹江市承担市委、市政府的调研课题,召开老年学学术研讨会,为政府建言献策。狠抓落实,基层老龄工作扎实开展。各市地陆续出台了《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在全省开展了加强基层老龄规范化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申报检查验收工作。总结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经验,制定检查考评细则,督促各市地开展总结自查工作。牡丹江市、省森工总局、大兴安岭地区老龄办组成检查组,深入县区对基层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佳木斯市下发活动方案,制定配套性文件,为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的开展确定标准、规范和目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初见成效。大兴安岭地区下发了关于《全区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试点工作目标、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实施步骤,确定在每个县区遴选1个乡镇,乡镇选择1~3个村(社区)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开展试点工作。哈尔滨市对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各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基本达到全覆盖。市政府拨付150万元福彩资金,为城区70周岁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 460元的空巢和独居老人1 000余名购买并安装了“一键通”固话呼叫援助服务。开展了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要求各地市老龄办指导、督促执行。按照全国信息化平台试点工作会议安排,指导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哈尔滨市道里区、铁力市对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全国老龄办。开展“情暖夕阳、关爱老人”百万龙江志愿者大行动,指导全省老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哈尔滨市在主城区开展了老年志愿者的招募工作,老年志愿者人数达到23 200余人,完成结对帮扶1万对的目标任务。加强宣传,社会敬老氛围日益浓厚。组织开展第5届全国尊老敬老爱老主题教育评选活动,开展全国十大“老龄新闻人物”和十大“老龄新闻”的评选活动,全省共评选132名“孝亲敬老之星”。在全省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大兴安岭地区成立了以副专员为组长、21个成员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创建任务和要求及评选表彰、考核管理办法。鸡西市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采取以卫生医疗系统和公交战线为试点的典型带动方式,在各级涉老部门、单位、窗口、行业、岗位中全面启动创建活动。开展“敬老月”活动。省老龄办等13个厅局联合下发了“敬老月”活动方案,各市(地)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各自的特点,制定本地区“敬老月”活动方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自上而下形成互动效应。全省“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哈尔滨市工人文化宫举行,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闫青春参加启动仪式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郭晓华、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大为出席。借助省和地方主要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推出老龄工作专版特刊、涉老政策法规答疑走进直播间,重点报道“敬老月”活动。据不完全统计,省级新闻媒体共编发消息100余条、专题5个、专版1个、特刊1期,发放海报、宣传册等资料3.5万份。七台河市大造孝亲敬老声势,宣传力度突破以往。全省上下各具特色多角度的集中宣传报道,形成了强大的声势,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敬老爱老助老氛围。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重视“敬老月”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有600余家单位参与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功勋老人和贫困老人以及老年福利机构共4 000余人次,慰问资金和物品价值200余万元。利用媒体、网站、自办刊物、宣传片宣传老龄工作。通过各大媒体对老龄工作宣传16次,编发《黑龙江老龄工作》6期,编辑老龄工作简报10期,黑龙江老龄网刊登老龄新闻30余篇。省老龄办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出版了敬老书籍《孝爱天下》,完成黑龙江省老龄工作宣传片的摄制工作。( 2) 2012年上半年,省老龄办主要领导带领有关处室人员分别到省老龄委成员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等10个单位进行走访,就老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与成员单位的领导交换了意见,得到了大力支持,成员单位发挥部门力量,在政策创制方面积极探索,合力作用发挥明显。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连续推进年( 2012-2015)”活动暨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省发改委联合省民政厅先后下发《黑龙江省“十二五”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黑龙江省“十二五”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省体育局联合省委老干部局、省老龄办、省老年人体协下发《黑龙江省首届老年人体育健身交流大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省妇联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妇女权益状况调研的通知》。从落实为老服务行动计划、积极参与老龄事务,转向发挥部门优势、参与政策创制工作。(3)求真务实,维权工作稳步推进。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建立全省老龄系统信访工作联系网,实现专人管理,形成接待记录,建立信访档案。鹤岗市建立了“登记接待、首问负责、逐级交办、办理回报”4项制度,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信。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大庆市、双鸭山市、抚远县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全年累计接访达800人次,满意率达100%。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绥芬河市法院及基层法庭、司法局实行老人法律服务快捷受理,对老年人权益案件优先调解、快办快审,对病、弱、残老人实行及时提供无偿法律服务。鹤岗市老龄办与市司法局合作成立法律援助中心老龄工作站,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老年优待服务工作。鸡西市制定下发《关于鸡西市对老年人实行优待服务的通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大庆市投入1 850万元到老年人乘车优待项目中,用作老年人乘车补贴。 (刁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