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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凤春当选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符凤春,女,汉族,1954年3月生,黑龙江鸡西人,1973年3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法学理论专业毕业,教授级高级政工师。1971年3月至1973年3月,鸡西师范学院中文专业学习;1973年3月至1975年7月,黑龙江省鸡西市十九中学团总支书记;1975年7月至1976年7月,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五七”农场团总支书记;1976年7月至1981年7月,共青团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委副书记;1981年7月至1982年9月,黑龙江省鸡西市委党校学习;1982年9月至1983年3月,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妇联主任;1983年3月至1984年9月,共青团黑龙江省鸡西市委副书记;1984年9月至1990年3月,黑龙江省鸡西市总工会副主席;1990年3月至1992年11月,黑龙江省鸡西市体委主任;1992年11月至1994年2月,黑龙江省鸡西市政府副秘书长;1994年2月至1997年10月,黑龙江省鸡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其间:1993年9月至1995年7月,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函授学习;1994年10月至1996年10月,黑龙江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1996年9月至1997年1月,中央党校秋季进修二班学习);1997年10月至2000年3月,黑龙江省鸡西市副市长;2000年3月至2007年2月,黑龙江省妇联主席、党组书记(其间:2002年2月至2003年2月,中央党校第18期中青干部培训班学习;2003年3月至2005年1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学习;2005年3月至2007年1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2007年2月至2008年1月,黑龙江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省老龄委副主任,省老龄办主任、党组书记;2008年1月-2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省老龄委副主任,省老龄办主任、党组书记;2008年2月至2013年1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13年1月至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海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