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波当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孙永波,男,汉族,1956年10月生,浙江诸暨人,1974年12月参加工 作,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 业,副总警监。1974年12月至1975年4月,解放军浙江省金华军分区衢县 中队战士;1975年4月至1976年9月,武警安徽省蒙城县中队文书;1976年 9月至1978年3月,安徽省公安厅武警处内勤;1978年3月至1981年7月,公 安部武警干部大队一中队书记(其间:1981年2月-7月,中央团校学习) ;1981年7月至1983年5月,公安部政治部直工处干部;1983年5月至1985 年10月,公安部机关团委副书记(1985年5月,副处级);1985年10月至 1990年2月,公安部政治部机关干部处副处长;1990年2月至1993年2月, 公安部政治部地方干部处处长;1993年2月至1994年7月,公安部政治部办 公室主任(副局级);1994年7月至1997年7月,公安部政治部人事局副局 长(其间:1996年5月至1997年6月,挂职任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政法委 副书记);1997年7月至1999年2月,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党委书记(正局 级);1999年2月至2001年6月,公安部人民公安报社社长兼党委书记(其 间: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1年6月至2003年7月,公安部政治部宣传局局长;2003年7月至2005 年11月,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局局长,公安部新闻发言人;2005年 11月至2008年6月,公安部部长助理、党委委员、办公厅主任(其间: 2007年6月至2008年6月,挂职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办公室主任助理); 2008年6月-7月,黑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 党委书记,省老龄委主任;2008年7月至2013年1月,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 、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厅长、党委 书记,省老龄委主任,省妇儿工委主任,省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省禁 毒委主任,省武警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2013年1月至今,黑龙 江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省公 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老龄委主任,省妇儿工委主任,省残疾人工作委 员会主任,省禁毒委主任,省武警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海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