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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

  市委书记:杜吉明 1955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71年5月参加工作,2011年1月任现职。
    副书记:张雨浦(回族) 梁成军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吉明(兼)
    副主任:赵晓岩 杜荣家 王书雅(女) 伍 鹏 马智凯
    市长:张雨浦(回族)1962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3月任现职。
    副市长:谢宝禄 徐 颖(女) 马 冲 梁贞堂 谢殿才 杨贺新
    市政协主席:徐祝新
    副主席:于会文 袁正岱 赵广东 张 涵 袁 军
    【概况】
    鹤岗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坐落在小兴安岭东麓低山丘陵地区与黑龙江、松花江交汇的三江平原地区,东部、南部隔松花江与佳木斯市相望,西部隔小兴安岭与伊春市接壤,北部以黑龙江主航道中心线为界与俄罗斯比罗比詹市毗邻。辖区面积1.5万平方公里,辖萝北、绥滨2个边境县。独特的地理位置使鹤岗成为三江平原北部的重要区域,素有“金三角”之称。
    2012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57.6亿元,增长13.5%;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7亿元,增长2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5.2亿元,增长38.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09亿元,增长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97.1亿元,增长15.7%;进出口总额完成1.3亿美元,增长18%;利用外资达到5 200万美元,增长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5 698元,增长12.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 365万元,增长14.9%。
    项目建设
    全年共实施投资千万元以上产业项目185个,比年初计划增加78个。总投资42亿元的中海油化肥等76个续建项目加快建设;投资30亿元的中铁石墨深加工(一期)、经纬木糖醇扩建等109个新项目开工建设。其中,与省政府签约的22个重点项目全部开工;总投资20亿元的征楠焦化一期、东北三省最大的峻发洗煤等48个项目竣工或投产。“两城一带十大园区”格局基本形成。“鹤南新型工业城”入驻216户企业,4个园区基础设施开工建设;省市共建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入驻36户企业;“中国石墨产业城”入驻26户企业,省级石墨研究中心建成。“东宝鹤萝绥”产业带完成总体规划,域内园区、项目加快实施。绥滨工业园等加快建设,南山再就业产业园、东山工业园、向阳南翼产业聚集区分别获得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政策或资金支持。全市园区已入驻企业270户。
    工业
    工业经济企稳回升。加强运行调控,成立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贷款服务中心,发放助保金贷款2.5亿元,为小微企业减免税费2 600余万元;通过财政担保等措施,为企业解决96亿元贷款和40余个生产经营难题。举办个体私营者节,评选星级企业和杰出民营企业家,并给予轿车等物质奖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90户增加到113户,工业用电量增长15%。
    农业
    农业发展态势良好。市内粮食产量达到13.5亿公斤;区域粮食总产量达到44.5亿公斤。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标志达到273个,种植面积达到总面积的55%。各类坚果、五味子、野生蓝莓、食用菌种植面积分别达到43.33公顷、133.33公顷、333.3公顷和1 000万袋。建成养殖基地6个,猪、牛、羊和家禽饲养量稳步增长。积极推进“菜篮子”工程,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0.29万公顷,政府投入1 000万元支持建设温室大棚325栋;绥滨船箱养鱼基地和鹤立湖水产、学、研基地进一步扩大,全市商品鱼生产能力达到920万公斤。马铃薯储备库、农产品检测中心投入使用。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加强,江萝灌区主体工程建成,德龙、敖来、新华等灌区开工建设,全市将新增灌溉面积12万公顷;13座水库除险加固全部完成,蓄水量8.8亿立方米的关门嘴子大型水库及金顶山中型水库列入国家“十二五”建设规划。土地规模经营达到耕地总面积的1/3,完成10个中心村建设任务。农业机械化率达到96%,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24家,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55家。
    第三产业
    第三产业迅速壮大。旅游业加快发展,成功举办第3届中俄文化旅游节,以及首届啤酒美食节、旅游形象大使选拔赛、中俄自驾游、全国徒步露营大会和“鹤岗风光”摄影油画展等一系列活动,组建旅游集团总公司,进一步提升了鹤岗市旅游知名度。红色文化旅游集合区完成规划,共青农场青年爱国教育基地、知青“七大庄”等主体工程建成。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近3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0余亿元,分别增长51%和57%。商贸流通业取得突破,比优特时代广场建成营业并填补鹤岗市中高端商城空白;红星美凯龙二期、新城购物中心等加快建设;大商新玛特、江南国际商贸城、中茵城市综合体等项目签约。域内合作不断深化,将宝泉岭管理局4个管理区、鹤北4个林场和鹤矿4个农场纳入全市小城镇建设体系;建立“六代”机制,实施亿元以上合作项目34个。国内合作不断拓展,东北东部(12+2)圆桌会议在该市召开,与香港西贡区、浙江衢州市、广东揭阳市结成友好城市(区),成立广东和大连鹤岗商会等。对俄合作不断增强,赴俄农业种植面积达到1.7万公顷,节能灯项目投产,锰矿开采和固冰浮桥项目完成全面开工准备,在比罗比詹援建的演出舞台投入使用。
    城市建设
    投入近千万元高标准完成“南兴、北开、东治、西拓、中升”五大规划。松鹤新区完成投资6亿余元,湖滨大道、公职人员小区等11个项目开工,龙腾公园建成。鹤南新型工业城基础设施启动,“南出口”迎宾大道景观带又投入1.6亿元进行升级建设。老城区改造全面推开。“五化”工程成效明显,“硬化”投入5 300余万元,完成裸土治理65万平方米,铺设人行道11万平方米,新砌路边石33公里;“绿化”投入1亿余元,完成封山育林1.2万公顷,城区植树254万株,为年计划的170%;“亮化”投入900余万元,完成大部分公园、广场和133栋楼房亮化任务;“净化”重点开展“大整洁运动”,共拆除违章建筑130栋,清除垃圾20余万吨,完成小区改造193个;“美化”投入4.8亿元,完成200栋、1.6万户节能美容工程。“东出口”改造工程正式启动,东山、向阳两区完成大部分动迁任务。进一步提升环卫机械化水平,投入1 000余万元,购置新型环卫设备95台(套),城市卫生全天候保洁效果明显提高。启动城市近山景区建设工程,麓林山景区巨幅显示屏和山体亮化工程、南山公园主雕等主体工程完成。鹤名公路、绕城公路一期提前一年建成通车,红旗路、昌盛路、铁西路等9条城市道路和112条街巷道路改扩建任务全部完成,总投资达16亿元。工农高架桥、南山跨线桥完成论证设计,育民小学过街天桥建成。鹤佳铁路、鹤名铁路、鹤岗机场等项目加快推进;鹤岗至哈尔滨快速旅客列车开通,时间缩短为7个小时,有效缓解了“出市难”问题。成立市供排水集团和水务投资公司,在全省第二家实现水务一体化。完成市政新老净水厂供水系统改造,城市日供水能力达到12万吨。完成农村25处、1.2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6%。加快供热设施改造,新接集中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实施分户改造1 000余户,集中解决8个小区、1.4万户居民供热难题。
    社会事业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市教育投入达到4.6亿元,为历年最多。市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标准化特教学校、10所标准化学校和绥滨一中综合楼等建成,校安工程全部完成,7所公办幼儿园在建或建成,鹤岗师专与10余所国内外高校建立合作关系,煤矿开采、学前教育2个特色专业获得国家批准,学生一次就业率达到87%,高于全省高职高专平均水平。提高教师待遇水平。投入近1 000万元资助1.4万名学生入学。加快完善医疗卫生体系。医改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建成24个标准化村卫生所、19个社区卫生机构,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3%。实施了计划生育惠家工程和婴幼儿健康计划,投入1 000余万元,一次性解决了50%以上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历史拖欠问题。新农合覆盖率、参合率、门诊统筹率均达到100%。增设100万元文化发展基金,文广新局与广播电视台实现局台分设,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完成。开展40余场“欢乐鹤岗行”文化下基层活动,组织首次“鹤岗文化名人”评选活动。图书馆、妇儿活动中心等文化场馆完成规划设计,市博物馆暨城市规划展馆、绥滨博物馆主体工程建成,新建368个基层文化活动场所。投入2 500万元用于新闻媒体基础设施升级,有线电视数字化率达到80%以上。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新建12个群众体育活动场所,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被确定为黑龙江省唯一的“全国优秀健身中心”。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获国家级金牌6枚、省级金牌40枚,承办全国青年篮球赛、全省摔跤锦标赛等多项重要活动。强力推进人才科技工作。增设100万元人才教育基金,着力推进“双百”工程。实施特殊人才政策,投入2 900余万元建成“学者公寓”,一次性集中引进硕士研究生107名。国家质检局正式批准鹤岗市建立国家级煤焦炭和石墨检测重点实验室,并投入2 000万元建设资金。加大污染企业整治力度,市区运行45年的鑫塔水泥厂彻底拆除,9户污染企业关闭。市区垃圾处理厂、萝北名山镇污水处理厂、绥滨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5%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2%。岭北、峻德煤矿被确定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大力实施保障安居工程。煤矿棚户区改造累计投入55亿元,6.72万户总任务全部开工,现已竣工4.12万套,安置3.5万户。泥草房改造工程投入16亿元,改造1.66万户,完成总任务的91%。国有林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投入3 600余万元,I 484户的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投入9 600万元建成800套。廉租房工程累计投入6亿元,开工建设2.5万户,入住2 900余户;租赁补贴标准提高到l 440元,廉租房月租金降低到0.3元/平方米,为全省各地市最低收费。向上争取7 500万元补助资金,完成近5 000户市区普通棚户区改造工程。共有4.3万户14万城乡居民喜迁新居。全市新增就业2.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全年培训2万人次;为1 200余名有创业愿望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 100万元,为670余名农村妇女创业提供全额贴息贷款3 000余万元。启动“助残就业爱心工程”,完成10个村4 200人整村脱贫任务,转移农村劳动力6万余人次。城市失业保险月标准由490元提高到620元,城乡低保月人均标准由286元提高到326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标准由1 252元提高到1 432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年标准由3 200元提高到4 000元。
    (鹤岗市政府办公室 于连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