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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生产总值(表)


    注:1.本表按当年价格计算。
      2. 2005年数据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一产业中增加了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业改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调整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3.表中数据为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衔接修订后的数据。
      4.按照国家统计局核算制度要求,2010年之后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以及第三产业增加值最终核实数据进行了衔接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