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城乡文明程度指数测评
黑龙江省在整合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网络文明传播测评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发了黑龙江省城乡文明程度指数网上测评系统,并组织开展测评工作。从2013年开始,组织各地按照测评要求填报材料。省文明办对各地填报的材料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形成材料审核分。委托省城市调查总队对相关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形成问卷调查分。委托省直有关部门对各地相关工作分档排序,形成实地考核分。将材料审核分、问卷调查分、实地考核分加权,得出各地2013年城乡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总分,为全省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提供了有力依据。 (牟喜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