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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用监督管理

  (1)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意见(试行)》,在提醒教育制度执行上增强刚性,在热点、难点问题突破上先行一步,在管理监督体系构建上延伸覆盖,在违规失责行为追究上更加从严,着力实现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2)加大“四项”监督制度执行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分别开展违规超职数超职级配备干部、违规破格提拔任用干部和对2010年3月以来“带病提拔”干部选任过程责任“倒查”专项治理工作,完成48个党委(党组)选人用人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3)在全省各市(地)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党委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报告有关事项制度,全省38 359名处级以上干部集中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4)拓展和完善举报受理平台的监督功能,在全省统一设立尾号为“12380”的手机短信举报终端,形成了信访、电话、网络和手机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工作体系。干部任用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广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展顺利。 (刘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