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环境建设
着眼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规范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社会行为人手,强化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协调全省各级政法机关有针对性地出台优化环境、便民利企的工作意见和具体措施,出台《关于政法机关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的意见》。依法严厉打击事关经济安全、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惩处各种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全省法律工作者积极介入重点工程、拆迁征收等领域,主动为政府机关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加强执法检查和案件督办,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组织召开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出33个全省政法机关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组织8个工作组在全省范围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有关单位逐一整改。组织开展全省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活动,结案率100%。依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成立专项工作组对久押不决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加大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全年召开案件协调会30余次,促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2013年共接待来访群众4 517人次,接到上级交办群众来信408件,转交办结320件。组织全省政法机关开展为期5个月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共梳理出信访积案1381件,妥善化解了一批新老矛盾,达到了息访稳控的效果。全国和省“两会”等重大敏感时期,提前部署、周密安排,组织做好接访劝返和应急处置工作,维护了信访秩序稳定。加强政法舆论宣传工作,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组织开展“公正司法为人民”“平安龙江”建设等政法宣传活动,在《长安杂志》《黑龙江日报》开办“平安龙江”建设成果宣传专栏。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印发《关于建立敏感、重大案(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制度的意见》《关于黑龙江省政法系统、政法干警应用互联网微博客的意见》,就重大案事件报道及微博客管理、使用等做出具体规定。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深入村屯社区、厂矿企业、学校机关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意识。 (孙忠民 厉富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