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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结合黑龙江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劳动教养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全面落实中央劳教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周密安排,加强指导,在人心不乱、工作不断、安全无患、资产无失的稳定情况下,将在所普通劳教人员全部解教。通过培训、学习考察、挂职实训、加大软硬件建设和投入等设施,大力推进劳动教养工作向强制隔离戒毒全面转型。牵头组织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扩大拘役刑适用调研,为相关改革配套措施出台做了充分准备。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逐步推进。成立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完善错案纠正责任制和办案终身责任制,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关于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确定哈尔滨市等7个市(系统)作为试点单位进行改革探索。完善工作机制,逐步推进诉访分离,保证过渡时期信访形势稳定。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取得进展。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执法人员办案责任制,大力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推行案例指导制度,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全面完成铁路法院、检察院整体移交工作,并着手启动林业法院、检察院整体移交工作。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出台7项户籍和身份证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清理并注销一大批重复户籍户口。组织开展实行居住证制度相关工作,分区域逐层级推行居住证制度,完善积分制落户政策,适当放开落户限制。推进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及居住证制作于一体的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居住证收费立项及居住证收费标准行政审批工作。 (孙忠民 厉富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