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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八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

  省纪检委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强化执纪监督,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1)强化机制保障。组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公室,制定下发《关于保证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落实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建立省、市、县纪检委“三级联动”监督检查机制,在《黑龙江日报》和省电视台上公开举报电话。(2)强化监督检查。抓住重要节点,分阶段监督检查。3月,组成8个督察组,对中省直部门和各市(地)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情况进行专项督察。4月,《人民日报》关于“哈尔滨吃喝一条街最近又火爆”报道刊发后,会同哈尔滨市纪委暗访餐饮企业329家,逐一解决问题。9月,组成3个检查组,对各市(地)落实“五个严禁”,廉洁过中秋、国庆“两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并督办整改问题11个。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组成暗访组663个,不定期进行暗访。在元旦、春节前夕,及时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要求廉洁过好元旦春节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等,督促各地各部门狠抓检查落实。(3)强化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文件、节庆论坛、出国考察、“三公”经费、秘书配备等8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协调成立29个检查组,以清理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为重点,对参加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深入开展机关风纪专项治理工作,发现处理庸懒散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360余个。(4)强化查处问责。对违法规定行为实行“一问三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还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以问责促负责,以负责促作风转变。省纪委直接查处18起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61人。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 527起,查处2 86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9人;查处违反工作纪律、庸懒散浮问题1 562个,处理1 78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0人。 (侯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