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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献”工作

  (l)依法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工作。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参与配合各级红十字中心血站为无偿献血者发祝福短信,印发宣传资料及爱心献血屋小卡片、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材料等各类宣传品10万余份。(2)推动遗体、人体器官(眼角膜)捐献工作稳步开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在途经繁华路段的公交车体上印刷人体器官捐献公益广告;在省内70余家综合性医院发放5种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宣传折页;借助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举办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信息员培训班,各市(地)红十字会、卫生局、医疗机构及移植医院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30余名学员参加培训。截至2013年末,全省人体器官志愿捐献登记127人,遗体捐献登记195人,完成捐献34人;眼角膜捐献登记224人,完成捐献38人,通过角膜移植使76名患者重见光明。(3)积极开展志愿者招募及捐献工作。省造血干细胞管理中心认真研究计划方案,合理分配任务指标,并根据各地采集工作站的特点及时调整,并坚持跟踪服务,不定期指导检查,提高库容率、使用率,降低反悔率、流失率,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完成初筛1 180人,高分辨11人,体检8人,成功捐献7人。截至2013年末,全省造血干细胞入库资料达6.5万人,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73例。 (潘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