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概况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和“十大重点产业”建设,着力做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领域的立法工作。2013年通过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1件,其中制定4件:《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条例》《黑龙江省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修订l件:《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修改19件:《黑龙江省体育发展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黑龙江省出版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人工增雨防雹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黑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农田水利条例》《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废止4件:《黑龙江省赌博处罚条例》《黑龙江省严禁卖淫嫖娼的规定》《黑龙江省义务教育投入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批准地方性法规和决定5件: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关于批准《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新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郭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