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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审查

  审查13个市(地)、2个省直管县(市)及中省直有关单位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90件。对35件拟以省政府或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按时向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2013年颁布的省政府规章。 (宋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