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2013年,黑龙江省法院紧紧围绕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过硬队伍建设,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扎实推进“八项司法建设”,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龙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98 622件,标的额292.29亿元,其中省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3 342件,标的额43.06亿元。综观全年工作,具有五个特征:(1)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为优化发展环境,省法院制定提供司法保障40条意见,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履行职责,服务保障改革发展。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妥善审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开展重点产业项目涉法涉诉问题大调研活动,向607个企业发送调查问卷,走访了解司法需求,帮助化解经营风险。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积极配合政府化解拆迁类矛盾纠纷,落实“裁执分离”工作机制,法官提前介入,协助达成补偿协议、自愿搬迁3 635件。依法加大生效裁判执行力度,在省公共信用平台发布被执行人不履行债务信息,建立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开展涉农合机构积案集中清理活动,清理积案1 094件,执结资金4.5亿元。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集中清理活动,l375件执行积案全部执结,执结资金9.57亿元。(2)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贯彻。省法院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分8批次对下开展审务督察和明察暗访,专项整顿司法作风。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工作,创新完善便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援助力度,认真解决群众在立案、执行、申诉、信访中的诉讼困难。开展涉诉信访积案专项化解活动,集中督导化解1 177件信访积案,化解息访822件,进京访、到省访同比下降9%和12%。(3)司法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大力推进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公布被执行人不履行债务信息,公开评估、拍卖信息。2013年11月21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新浪微博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出台《全省法院官方微博信息发布管理规定(试行)》,加强法院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深入推进司法民主,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情况,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3日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这是全国首次省级立法机关为加强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而专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启动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开展“全国人大代表龙江行”活动和“走进法院、走近法官”主题联络月及法院开放日活动。深入推进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在17个基层法院和三级法院15个审判部门进行审判责任制试点,推进行政诉讼相对集中管辖改革、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量刑规范化改革。铁路法院整体移交工作全面完成。落实“四严”管理原则,改进案件评查,促进审判质效提升。(4)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省法院制定刑事、民事、执行、再审审查等一系列指导意见,修订10余项审判管理制度,提升基层法院审判质效。全省法院招录补充干警578人,批准初任法官328人。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省财政部门为基层法院配发巡回审判车和业务用车。全省法院三级联网全部开通。联合省委组织部对全省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全员培训,推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5)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化法院文化建设七项工程,开办“龙江司法讲坛”,组织“群众在我心中”优秀法官事迹报告团,在全省各地巡回讲演。推出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孙波这一重大典型,并被授予全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被人民法院报社评为2013年十大亮点人物,省委政法委做出学习决定。狠抓反腐倡廉,组织干警到省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制定非因职务过问案件登记制度,完成对绥化、佳木斯两个中院的司法巡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43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加强教育培训,省法院举办培训班49期,开展法警大比武、大练兵和星级警队创建活动,举办首届全省法官辩论大赛,承办首届全省法官、检察官、律师辩论大赛。与黑龙江大学共建“卓越法律人才实践教学基地”,努力提升法院队伍素质。 (关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