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
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政策,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的犯罪。省法院制定《黑龙江省法院系统2013年“扫黄打非”工作方案》《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护绿打黑”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全省法院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工作安排》。全省法院积极参加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非法集资、护绿打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 748件,判处罪犯33 937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3 589人。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爆炸、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5 090件,判处罪犯7 420人;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 016件,判处罪犯1 364人;审结金融诈骗犯罪案件674件,判处罪犯686人。配合开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专项活动,审结重大责任事故、安全事故犯罪案件62件,判处罪犯77人;审理减刑案件15 880件、假释案件132件,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18 007人。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案件审判的各个环节。省法院刑一庭、刑三庭在二审、复核期间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和解协议29件,调解改判33件。加强审判管理,确保案件质效。在继续搞好审判流程管理同时,重点抓好开庭、审限、案件报核和文书制作等4项基础制度落实,提高办案质量;运用视频开庭和视频提讯方式,提高审判效率。 (关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