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审判
在行政审判方面,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2 039件,审结2 016件,其中一审收案1 592件,审结1 570件。省法院行政审判庭二审、再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申诉复查案件全部进行听证;合议庭共同对案件事实负责,确保公正裁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为排除不当行政干预、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省法院选取大庆市中级法院进行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共集中受理43件案件。全省法院不断加大协调化解力度,一审行政案件经协调撤诉的925件,占一审结案总数的58.92%,其中省法院协调处理李作洲、颜廷春诉五大连池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注销土地证为代表的11件重大疑难案件。2013年3月,省法院将《2012年度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即行政审判白皮书)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后,省政府在《2012年全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情况通报》中将行政机关败诉、生效行政裁判文书执行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评价体系。在国家赔偿审判方面,全年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0件,审结30件,其中决定赔偿12件,赔偿金额208.18万元。全省法院继续以2012年11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和省财政厅联席会议形成的共识为依托,建立了国家赔偿工作诉前调解机制。赔偿请求人提出申请后,对应予赔偿的情形,积极协调义务机关或其上级机关,进行诉前调解解决,调解不成再立案受理并依法做出决定;对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案件,则由接待人员和部门领导耐心释法解疑,力求将矛盾化解在程序之外。2013年,省法院赔偿委员会诉前调解解决12件。同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省法院向最高法院提交《关于非刑事司法赔偿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报告》及各类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例10篇。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国家赔偿专业委员会第2届年会--“法治中国背景下的非刑事司法赔偿”主题论坛上,全省法院共有5篇论文获奖。 (关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