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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工作

  省法院法警总队按照最高法院“支部建在警队上”的要求,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总队中率先成立党总支,并要求全省各级警队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围绕警队党建、警务保障、教育训练、队伍管理、装备建设,制定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基层建设五年纲要;开展“星级警队创建”和“十佳”司法警察评选两项活动,经申报、考核,省法院党组决定表彰全省法院首届“十大杰出司法警察”;为了让广大干警更好地处理执法过程中的问题,编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日常勤务实用手册--100个怎么办》,为司法警察执法工作提供了规范指引,有效提升了广大司法警察的执法水平、业务技能和实战能力,最高法院将此手册转发全国各级法院。2013年,全省各级法院司法警察执行刑事审判保障任务6 979次,出警19 198人次;押解被告人10 347人,出警20 007人次;看管被告人9 315人,出警18 779人次;执行民事审判保障任务5 383人次,出警20 176人次;执行安全检查任务441 135人次,出警109 839人次;成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810余起,无一事故发生,有力地发挥了保障职能作用。 (关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