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渎职侵权
2013年,全省反渎部门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数、重特大案件和要案数均有较大幅度提升,取得历史性突破,侦查终结率、提起公诉率和有罪判决率等办案指标符合阶段性诉讼规律,涉农惠民、工程建设等专项领域案件的查处工作平稳发展,反渎办案工作呈现强劲的发展势头。(1)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任务,切实推动反渎办案工作实现新发展。办案规模大幅上升。明确办案重点,突出查办关系民生、侵害群众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滥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严惩重大环境污染、重大责任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办案数量创历史新高。1月-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11件550人,立案人数同比(454人)上升21.15%。据高检院通报,截至10月末,全省立案人数居全国第9位。侦查终结374件508人,侦查终结率为92.36%;移送起诉374件508人,移送起诉率为92.36%;提起公诉319件467人,提起公诉率为84.91%,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有罪判决116件163人,有罪判决率为29.64o,同比下降45个百分点;判处免予刑事处罚91人,宣告缓刑53人,合计占判决总数的88.34%,轻刑化比例上升33个百分点。无撤销案件和不起诉案件,没有无罪判决案件。其中,重特大案件203件291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49.39%和52.91%,件数同比(136件)上升49.26%。从案件罪名来看,滥用职权案件141件194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5.27%;玩忽职守案件175件230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1.82%;徇私舞弊类案件31件4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8.18%;侵权类案件16件2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18%。查办要案工作取得新突破。1月-11月,共立查要案29件32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7.06%和5.82%,人数同比(8人)上升300%,其中省检察院反渎局立案查办副厅级1人,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办案领域和罪名不断拓展。1月-11月,立案查办过去3年未涉及的新领域新罪名案件8件13人。具体为:牡丹江市院查办的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案1件2人;鸡西市院查办的滥用管理公司职权案3件5人,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l件1人;伊春市院查办的滥用管理公司职权案1件2人,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案1件1人;绥化市院查办的传染病防治失职案1件2人。新领域案件的顺利查处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且锻炼了队伍,增强了全省反渎部门扩展案源的信心。查办侵权类犯罪案件效果明显。全省反渎部门高度重视查办侵权犯罪案件,将惩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作为“民心工程”,通过增加侵权案件考评分值、开展查办侵权案件专项行动等方式,采取有力措施扭转查办侵权案件薄弱的现状。1月-11月,共立案查办侵权类案件16件23人,占立案总数的4.18%,人数同比(16人)上升43.75%。其中,哈尔滨市院成功查办道外公安分局干警涉嫌刑讯逼供案件,立案4人;双鸭山市院成功查处了公安干警涉嫌刑讯逼供犯罪案件,立案5人,同时对涉嫌妨害作证的4名公安干警立案侦查,凸显法律监督效果。(2)专项工作成效显著。1月-11月,共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渎职侵权犯罪374件518人,分别占立案总数(411件550人)的91%和94.18%。其中,重大案件120件,特大案件80件,要案24人,分别占32.09%、21.39%和4.63%。所立案件涉及三农、社会保障、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国土资源和工程建设等众多领域。共立案查办涉农惠民专项渎职侵权犯罪211件286人,分别占立案总数(411件550人)的51.34%和52%。其中,重大案件100件,特大案件52件,要案19人,分别占47.39%、24.64%和6.64%。共立案查办工程建设专项渎职侵权犯罪82件115人,分别占立案总数(411件550人)的19.95%和20.91%。其中,重大案件36件,特大案件22件,要案12人,分别占43.9%、26.83%和10.43%。所立案件涉及土地、矿产权审批和出让、城乡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等部门和行业。(3)督导推进力度加强。抽调齐齐哈尔市院和基层院150余名干警组成“6·16”农垦渎职专案组,战果丰硕,共立案46人,全部为大案,要案10人。其中,省检察院反渎局依托一体化机制,立案查办原黑龙江省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局长杜增杰(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填补了省检察院多年无立案的空白。抽调农垦分院及基层院50余名干警组成“5-6”病害猪专案组,立案14人。注重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反渎局共受理案件线索98件。其中,高检院交办42件,自行受理56件;经过审查后转办市分院18件,指定管辖13件,转出1件,正在办理转办30件。(4)介入事故调查有力。针对2013年全省发生的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如黑河市“1. 28”重大铁路道口事故、牡丹江“1. 29”永盛煤矿气体中毒事故、鹤岗市“3·11”振兴煤矿透水事故、大庆市“5·31”中储粮林甸直属库火灾事故等,反渎局派出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当地检察机关介入事故调查,严肃查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所涉及的渎职犯罪。1月-11月,全省反渎部门共介入各类重大责任事故调查13件,立案侦查事故背后渎职犯罪13件18人,涉及煤矿、化工生产和交通等事故类型。 (吴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