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洪抢险
8月入汛以来,黑龙江、松花江、嫩江和部分中小河流发生特大洪水,省各级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启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全省广大公安民警和现役部队官兵夜以继日,连续奋战,确保了无一名群众死亡、无一名工作人员牺牲。共投入警力35.48万人次,出动警车5.4万台次、冲锋舟(橡皮艇)1 789艘次,直接承担任务区段961处,处置险情4 221件次,参与救助、疏散受困群众40.1万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灾区没有发生哄抢救灾物资、散布谣言等直接干扰抗洪抢险救灾的违法犯罪活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得到了有力保障。对此,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公安部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等领导同志相继做出专门批示,高度评价褒扬并给予专项资金和抢险急需警用物资装备上的鼎力支援。全省公安机关27个单位、50余名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宪魁在全省抗洪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上给予公安机关高度评价。 (任 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