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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

  2013年,黑龙江省共发生火灾15 412起,直接财产损失12 622.2万元(注: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不含定性为生产安全事故的燃烧)。总队在“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中被评定为第一;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有3个月份被评为优秀总队;在信息化考核中位列全国第五;在公安消防部队第2届搜救犬技术比武中获得精神文明奖,被省政府安全委员会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消防宣传进学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总队机关再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连续8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工作责任制落实优秀单位。双鸭山支队杨伦被评选为全国“最美消防员”,并荣获全省“十佳公仆”称号;哈尔滨支队太平中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佳木斯支队抚远大队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成绩突出单位;牡丹江支队被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哈尔滨、佳木斯、伊春、双鸭山支队分获本市行风评议前三名。刘金国、王宪魁、陆昊、孙永波等领导同志先后做出重要批示近30次,对2013年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殷切期望。 (赵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