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工作
全年公证办证总量45万件,承办政府各类公益性公证600余件,减免公证费用200余万元,办理继承、协议等产权交易类公证5.2万余件。认真组织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活动和公证管理工作,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公证服务基本流程标准》《黑龙江省公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黑龙江省公证服务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对公证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努力实现假证,错证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召开全省公证工作下基层“走、比、看、学”现场会议。分三期在哈尔滨市举办2013年度全省公证职业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公证处主任、执业公证员、公证管理干部共计398人,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两期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公证管理创新与领导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并到北京长安公证处学习交流。推行公证员助理岗位考试准入制度,组织全省首次公证员助理岗位考试工作,全省有402名公证员助理报名参加考试,对331名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统一颁发《黑龙江省公证员助理工作证》,并对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或调整岗位。 (奇 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