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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

  2013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主线,全面推进龙江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和信息化建设,并取得长足发展。2013年7月25日,在大庆市召开黑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建立原职务为副厅(局)级以上假释和保外就医罪犯备案制度,对原职务为副厅级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统一上报备案,强化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下发《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文号和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通知》。对社区服刑人员档案中的各类工作表、薄、册等进行精简和修改,对县、乡两级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内容重新进行规定和统一。开展全省社区矫正示范区创建活动。截至年末,全省共有15个单位达到建设标准,并被黑龙江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区。2013年10月14日-25日,先后对市级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处)长、县级司法局主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局长及科(股)长等360余人进行培训。举办全省第2届社区矫正知识竞赛活动,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奇 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