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矫治
按照“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目标和劳教工作“首要标准”要求,认真做好教育矫治工作。认真总结教育转化整体仗成果,部署三年攻坚决战工作。5月,召开专项工作座谈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采取积极举措,努力巩固三年攻坚成果,加大对顽固人员攻坚力度,取得了教育转化工作的良好效果,转化率稳中有升。在劳教人员集中出所工作中,注重与地方相关单位实行无缝对接,确保教育工作有效延续,“超前摸排、掌握重点、无缝对接、及时回访”的做法得到了省委和中央反邪教办公室领导的充分肯定。扎实开展教育质量年活动。按照司法部活动要求,召开动员大会,印制下发实施方案,对活动的重点任务和具体内容等都提出明确的要求。活动开展以来,注重抓好导向,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共编发近40期教育质量年活动简报专刊,推动了活动深入开展。强戒教育工作全面开启。相继出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诊断评估办法(试行)》等规章,本着“实际、实用、实效”和“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教什么”的原则,加强新形势下教育工作培训,先后有6个单位组织民警到云南、贵州、上海等地培训学习,使民警掌握戒毒人员教育工作方法和流程。加快现有场所、设施的更新和改造步伐,各基层单位积极向省财政厅、市财政局争取资金支持,已累计投入5 000余万元,用于场所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薄宏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