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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

  继续落实重点产业项目工商局长负责制和工商联络员制度,积极为产业项目解决创业和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参与制定并公布《中国·黑龙江经济活动审批流程指南》。停收工商机关所属各类社团组织会费,仅个私协会会费每年将为全省个体私营企业减轻负担5 000余万元。在全国省级工商机关率先出台《黑龙江省农民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全省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发展壮大,总数达到167.1万户,同比增长10.3%,其中内资企业7.4万户、外资企业4 924户、个体工商户133.8万户、私营企业20.4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近5万户。加强非公有制党建工作,在支持就业再就业、“扫黄打非”等方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企业。省“个协”和“私协”积极为会员提供法律服务、信息服务、融资服务,深入推进“一带一”、招商引资、抗洪救灾献爱心等活动,提升了广大个体私营企业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刘 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