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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监管

  2013年,实施省级矿山地质环境项目45个,治理资金27 571万元。实施省级地质 灾害防治项目23个,投入资金10 860万元。实施地质遗迹保护项目8个,投入资金 3.15亿元。实施省级地热勘查项目13项,投入资金10 843万元。新获批准国家矿山地 质环境治理项目2个,资金20 240万元。新批准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2项,资金7 891万元。编制《黑龙江省2013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确定各类地质灾害点2 735处 、重要隐患点126处。对13个市(地)和所辖县、市开展汛前地质灾害排查检查,带 领省级防汛工作组进行区片检查,发布年度省级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召开全省汛 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组成专家工作组对牡丹江、鸡西、鹤岗、双鸭山、七 台河、伊春、黑河、大兴安岭、哈尔滨等9个市开展特别防范点和重点防治点地质灾 害再排查(40处),组成2个地质灾害防治检查督导组分赴地灾易发区伊春和牡丹江 地区进行检查督导,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赴伊春市检查指导防汛工作。根据全省 地质灾害出现的新情况,结合全省防灾 预 案、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和汛期组织专 家开展四次现场巡查的成果,确定16处 地质 灾害特别防范点。全年收取矿山地 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28 840.14万元. 审定矿 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80项。大庆油田国家矿山公园通过国家矿山公园领导小组办 公室组织的验收,被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准建立,成为全省第四个国家级矿山公园。黑 龙江省仙翁山省级地质公园揭碑开园。年内对19处地质公园的基础设施、保护设施、 科普设施进行建设。截至2013年末,全省地质环境监测点280个,其中国家级地下水 水位监测点82个、水质监测点89个、地质灾害点11个,控制面积11.7万平方公里,基 本形成了覆盖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及大中城市主要地区的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全 省矿泉水年检换证工作,共完成年检、换证60家,年检合格率100%。 (郑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