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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法制建设

  坚持依法治农,强化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保障。《黑龙江省蚕业生产管理规定》颁布实施。积极争取省部项目支持,农业执法部门软硬件建设得到较大改善,综合执法水平提高。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渔业和农民负担等重点领域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全省共检查9个市21个县,清理农民不合理负担1 499.57万元,并全部进行清退和纠正。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利用媒体、宣传车、发放法律知识资料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首次在全省农业系统组织“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答题竞赛活动,促进了农业部门干部学法和用法。 (张振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