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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储备

  为加强省级医药储备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会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制定印发《2013年度黑龙江省省级医药储备计划》,对承储企业提出明确的药品储备计划和要求,储备574个品种(规格)金额为2 089万元的应急药品,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了应急药品的准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起草《黑龙江省药品储备管理办法》(讨论稿),对省级医药储备的机构与职责,承储企业条件、计划、储存、调用、资金管理,监督与检查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化的要求,确保发生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时药品、医疗器械的及时有效供应。2013年夏,黑龙江省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根据卫生厅《关于洪涝灾害防病物资储备的请求》的文件要求和陆昊省长的批示精神,迅速按文件要求的品种和数量进行采购。此次采购储备的消杀药品和消杀器械品种多、数量大、时间紧,多数品种不在药品储备目录之内,给采购工作增加了很多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为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做出贡献,得到省政府主管领导的好评。 (王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