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强化学习、征求意见,聚焦四风、深入查摆,整章建制、立行立改,全面开展会议文件简报、调研检查评比、“三公”经费超标等专项整治行动。系统性会议减少73%,文件减少21%,简报减少50%,调研检查减少50%;取消评比表彰项目13项,减少68%;清退借用车辆17台;调整办公用房109个,腾退房间17个;“三公”经费减少30%。积极推进阳光政务和办事公开,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28项,精减58%,修订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40项。妥善解决了哈尔滨东大直街297号、299号、阿什河街51号、吉林街40号、44号居民楼供热联网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渠道,积极参加《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关注百姓“暖屋子”》行风热线节目,持续推进“五型”机关创建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省厅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全省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单位,厅党组被省委授予“学习型领导班子标兵”荣誉称号。 (王维明 于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