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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规划与财务

  制定全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将规划的主要指标任务分解到省直有关部门,形成了既分工明确又协调配合的合力推进格局,确保了规划稳步推进。参与《黑龙江和内蒙古东部部分地区沿边开发开放带发展规划》《黑龙江沿边开发开放规划生态环境调研报告》国家调研的协调、规划材料的组织报送等有关工作。协调环境保护部将伊春市列入全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城市。完成26个规划、方案的审查或征求意见工作,并对相关内容的调整提出建设性意见。环境保护投资取得重大进展,争取到位环境保护专项资金7.1亿元,是得到支持最多的一年。其中,中央资金5.3亿元,省财政资金1.8亿元。主要用于污染减排、松花江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 (牟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