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
松花江“十二五”规划项目已建成133个,在建124个,开工率63.6%,建成率33%。虽受洪水影响,松花江干流水质仍保持稳定,水生生物监测结果表明,流域生物群落完整、多样性丰富,鱼类无遗传毒性。印发《黑龙江省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方案》,多次利用国家规划调研、总量减排核查、东北督察中心日常督察的机会对规划项目进行督察,每月进行项目调度,并联合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共同推进。指导在安邦河、呼兰河、鹤立河等9条重点支流实行“河(段)长”制。督促各重点支流明确协调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编制治污方案,水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明显,城市内河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加强与松辽及吉林省在松花江流域水质方面的协调、沟通与合作。经积极争取,共有镜泊湖、兴凯湖、山口湖等3个湖泊累计获得1.12亿国家专项资金支持。为快速推进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立项目月调制度。镜泊湖国投资金的执行率超过80%,兴凯湖超过90%,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初显。指导山口水库、五大连池完善总体方案及年度方案编制并组织报批。经过多方努力,兴凯湖成功晋级国家重点支持的15个湖泊之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依法科学实施。乡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基本结束,636个水源地保护区获省政府批复。集中力量整治七台河市桃山水库环境污染,分析污染来源,确定治污思路,形成了工作方案。13个省辖城市完成水源地水质全分析。 (牟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