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的发式沿袭了先世女真的旧俗,民族特点鲜明;同时,在清代以强制的方式广为推行于汉族及其它少数民族。满族男子的发式是“半薙半留”的辫发,即剃去周围的头发,只留颅后的部分,然后编成辫子垂于身后。未婚女子则为全发独辫或双辫,后也有梳散发不编的。已婚女子都需“绞脸”,即用线绳勒去脸部的浓重汗毛,然后将头盘起。
“两把头”,又称“叉子头”或“旗头”,是满族妇女的典型发式。梳时将头发平分成两把,结成横长的发髻;另在脑后垂下一绺,修成两个尖角,名谓“燕尾”。妇女的头饰主要是“大扁方”和“扇冠”。“大扁方”是宽约七八厘米,长约1尺的大横簪,贯于发髻之中,是头饰中不可缺少的。“扇冠”则是由青素缎、青纱或青绒做成,形如扇状,戴于发髻之上,也是结婚时的礼冠。
达斡尔族女孩百天之内就扎耳朵眼,然后用铜、银圈挂上,年长后饰以耳环、耳坠。姑娘梳齐耳短发,“刘海儿”齐眉;未出嫁前不许修鬓角,编一发辫垂脑后。婚后的妇女鬓角修成四方形,头发向后背梳;30岁后头发并拢向后挽起,用发卡夹在枕骨部;40岁后要盘发髻;五六十岁时将头发梳在头顶正中,罩黑纱网,用簪子卡住。
蒙古族妇女未婚时,将头发从中分开,扎成两辫,发根饰以圆珠,发梢用碧玉、玛瑙等物装饰。赫哲族姑娘梳1辫,婚后在头后挽“纂”。青年妇女头上饰花或顶簪,戴耳环“希坎”、耳钳“乌雅坎”;寡妇则梳两条长辫。
《黑龙江志稿》中更有赫哲族“妇女好装饰,头上编发为群辫,四围盘绕,复以红绳缠之”的记述。
鄂温克女子有束发习俗,戴耳环,大的称“占布勒”,小的称“嘎克”。冬季所戴的圆皮帽两侧,常坠上环形装饰物。
柯尔克孜族未婚妇女戴绣花帽,帽顶有穗。
鄂伦春族年轻女子有的戴有圆箍首饰,用玉石、珠子点缀成各种图案;在颊侧各缀两条珠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