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经省地方志办公室协调省林业厅(牵头单位)、省森工总局、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三家承编单位在省林业厅召开《黑龙江省志·林业志》(以下简称林业志)编纂委员会第二次协调会议。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袁建勋、省林业厅常务副厅长杨克杰、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秘书长何培信、省森工总局办公室主任王志猛出席会议。省地方志办公室、省林业厅、省森工总局、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地方志办公室等有关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地方志办公室省直指导处处长侯明主持。
会上,省林业厅、省森工总局、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分别介绍了各自志稿编纂任务和资料交换完成情况,讨论并通过了重新调整后的林业志编纂委员会成员名单、林业志主编小组成员名单。省林业厅厅长蔡炳华、省森工总局局长魏殿生、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专员单增庆担任林业志编纂委员会主任,省林业厅常务副厅长杨克杰、省森工总局副局长毕卫星、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庞洪峰担任副主任。会议还就林业志篇目调整进行了讨论。
杨克杰强调,为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林业志的编写任务,必须树立四种意识:一要树立时间意识,切实落实编纂计划,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2015年底前完成编纂和出版任务。二要树立质量意识,自觉地把质量意识贯穿于修志工作全过程。三要树立责任意识,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把林业志编写成为精品佳志。四要树立协调配合意识,三家承编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努力完成林业志编修任务。
袁建勋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林业志的编纂工作目前取得了很大成绩,进展很快,主要是因为牵头单位组织的好,相关部门配合的好,编写人员落实的好。下一步工作,一要进一步完善资料,做到资料完整、系统、准确;二要进一步优化篇目,篇目制定既要符合志书体例的要求,又要符合我省林业事业发展规律的要求;三要进一步规范记述,使内容记述更加符合行文通则;四要进一步搞好总纂,统一行文风格,提高志稿质量。省地方志办公室将把林业志作为省志一部重点志书,加强指导和服务。

《黑龙江省志·林业志》编纂委员会第二次协调会议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