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7日,《黑龙江省志·艺术志》(以下简称《艺术志》)评议会在哈尔滨市召开。省文化厅巡视员綦军、办公室主任胡秀杰、省艺术研究院院长谭博、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孙亚强、省文联办公室主任杜坤、省民间文艺家协会负责人蒋丽丽,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袁建勋、省志办省直指导处处长、《艺术志》责任副总编侯明、省直指导处副处长贾宏斌、《艺术志》责任编辑韩明武和《艺术志》编辑人员共2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侯明主持。
会上,谭博和杜坤分别代表省文化厅和省文联介绍了《艺术志》各自承编部分的编纂情况。评议人员认为,《艺术志》资料搜集比较完整,篇目设置较为合理。同时,针对《艺术志》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志稿在篇目优化、记述、图片等方面问题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袁建勋指出,在下步修改工作中要妥善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记述内容与志书表现形式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志书编写规则与艺术志内在规律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总纂与分工修改的关系。同时希望《艺术志》能够切实体现省志分志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影响力,经得起历史和社会的检验,体现出文化部门编纂的优势和特长,在著述性和可读性上下功夫,力争打造出质量上乘的省志分志。
谭博和杜坤表示,一定扎实做好评议后的修改工作,集中人员、时间和精力修改好志稿,圆满完成修志任务。
《艺术志》编纂由省文化厅牵头,省文化厅和省文联共同承编(《艺术志》共设18篇,省文化厅承编14篇,省文联承编4篇)。编纂工作于2005年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