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12月17日置苇沙河设治局,驻苇河镇,隶属滨江道,1927年5月1日改升为苇河县,1929年2月15日直属吉林省,为三等县。1948年3月29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松江省苇河县建制撤销,所辖区域并入尚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