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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伦旗

【索伦旗】黑龙江省原辖县级行政单位。位于原黑龙江省西南部,大兴安岭东南麓,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境内。索伦,又称“索伦山”。1916年2月1日,于黑龙江省龙江道境内暂定“特别区域”设置索伦山宣抚局。1917年3月17日,黑龙江省长公署呈请获准,将索伦山宣抚局改设索伦山设治局,驻哈海镇。隶属黑龙江省龙江道。设治局辖境,东南以绰尔河至景星县界,东北至雅鲁县界,西、北以大兴安岭至呼伦县界,南以洮儿河至奉天省洮昌道界。隶属于龙江道。1929年2月15日,直属黑龙江省。东北沦陷后,1932年lI月21日,改为喜札嘎尔旗,划归兴安东分省管辖。1933年10月1日改升为县索伦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1月,隶属兴安盟。1948年11月,并入科尔沁右翼前旗。1950年设立喜桂图旗(喜桂图是蒙语,意为森林),1983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撤旗建市(县级),成立牙克石市。2001年,隶属地级呼伦贝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