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馆藏检索
“一人多账户”信息排查
“一人多账户”信息排查 按照《关于公安系统存在两个户籍的参保人员相关业务的处理意见》要求“一人一户籍一账户”。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下发“2012—2014年度的疑点信息”,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逐一核查后,清理养老保险关系53人,收回资金172万元。
网上服务大厅使用
网上服务大厅使用 有937户企业注册使用网上服务大厅,业务经办9395笔,个人注册3843人,业务经办254笔。
断保续保
断保续保 根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规定问题的通知》等精神,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出台《大兴安岭地区社保系统关于落实黑人社规〔2018〕5号文相关参保缴费、经办业务操作的处理意见》,明确大兴安岭地区参保缴费标准、经办业务操作流程及要件。大兴安岭地区有1032...
超龄知青参险
超龄知青参险 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1992年前有劳动部门招工手续且户籍在大兴安岭地区的混岗知青”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并进行审档。审档完成444人,其中305人缴费成功。
服务能力提升
服务能力提升 以持续推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四零”承诺服务等工作助推经办服务能力的提升。解决“思想观念陈旧、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法治意识淡薄、依法行政能力不足”等9个方面问题。大兴安岭地区社保系统推行“相同业务相同要件相同标准相同流程”,下放“金保工程...
概况
民族工作概况 2018年,全区民族工作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解决全区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矛盾,着力营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发展氛围,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建立大兴安岭地区民...
迎接检查组考核
迎接检查组考核 6月5—27日,迎接省民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工作检查组考核。省民委监督检查处处长吴非一行2人,对大兴安岭地区农工商联合公司、塔河县十八站民族乡中心校、加格达奇区曙光社区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回头看”检查。
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称号
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称号 12月4日,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获国家民委命名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称号,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成为大兴安岭地区第二个获此称号的单位。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9月13日,在新世纪广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彩虹门,发放宣传单、民族宗教知识手册等宣传品方式,同时借助电视、网络等媒体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并到居民区开展系列宣传,使广大群众,对于民...
干部培训
干部培训 组织全区民族工作干部赴哈尔滨市参加全省民族宗教干部执法培训,7名同志参加并通过省法制办考试取得民族宗教执法证。选派2名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全省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
民族成分变更
民族成分变更 依法开展公民民族成分登记工作,全年办理少数民族民族成分变更6起,并向省民委备案。
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资格审核
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资格审核 依法开展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5月底前完成2018年全区普通高等考试民族成分审核工作,审核71人,全部为10类(8个人口较少民族)考生。
发放回族肉食补贴
发放回族肉食补贴 全区完成发放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的肉食补贴工作,累计为1868名回族群众发放肉食补贴186800元。
争取少数民族资金
争取少数民族资金 到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694万元。资金用于少数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614.2万元,包括开库康俄罗斯民族村、北红俄罗斯民族村的巷道改造、房屋改建、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用于产业发展项目建设1079.8万元,包括白银纳鄂伦春民族非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十八站鄂伦春原始生活旅游项目、加格达...
鄂伦春民族乡发展黑木耳产业
鄂伦春民族乡发展黑木耳产业 两个鄂伦春民族乡种植黑木耳315万袋,为降低鄂伦春族群众种植木耳的成本,增加收入,地区采取木耳补贴政策,每袋木耳政府补贴0.7元,呼玛县和塔河县共发放木耳补贴资金220.5万元。
«
1
2
...
17253
17254
17255
17256
17257
17258
17259
...
17821
17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