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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证办理
第三章 公证业务与收费第一节 公证办理 1986年,省委、省政府发出黑发(1986)10号文件,对公证工作介入经济领域做出明确规定。3月15~18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公证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全国农村经济合同公证工作经验交流会的精神,宁安县公证处、海林县公证处、穆棱县公证处、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公证...
第二节 收费
第二节 收费 1986年,黑龙江省公证收费执行1983年司法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改、补充〈公证费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各项标准征收。全年收费1 149 953元,较1985年增加14%。 1991年12月11日,司法部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司法行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
第六篇 人民调解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第六篇 人民调解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黑龙江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和完善为全省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提供可靠组织保障。司法所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管理与工作机构,主要职能是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自1992年全省乡镇设立司法办公室(后改称司法所),使黑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形成四...
第一节 司法所(司法办公室)
第一章 机构第一节 司法所(司法办公室) 1992年,全省各乡镇成立司法办公室,与乡镇法律服务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属司法行政编制,由司法助理员负责管理。1993年,基层法律服务所与乡镇司法办公室分离,省司法厅在全省开展司法所扩大试点工作。 1996年6月24日,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强司法所的...
第二节 人民调解组织
第二节 人民调解组织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 1986年,省委、省政府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组织整顿、巩固和提高工作,初步形成调解工作三级网络。哈尔滨市、大庆市、鹤岗市建调解组织达100%。农垦、森工系统在大部分农场、林场组建调解领导小组(司法办公室)。全省组建2 400多个调解委...
第一节 制度建设
第二章 人民调解工作第一节 制度建设 1986年,全省各地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工作方针,着重预防民间纠纷转为刑事犯罪(以下简称“民转刑”)和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伤亡事故发生。鹤岗、哈尔滨、绥化、克山、五常等地市县试行人民调解工作目标管理。 1989年11月,省政府发布《黑龙江省...
第二节 调解业务
第二节 调解业务 1986年,全省各级调解组织重点开展失足青少年帮助教育工作,尤其是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工作。全年调解民间纠纷250 771件,比上年增加20%。 1987年,各级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重点抓预防工作。大量民间矛盾解决在基层和初发...
第三节 检查指导
第三节 检查指导 1986年,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由省司法厅调解工作处管理、检查和指导。 1988年,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对人民调解工作检查和指导由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负责的规定。省司法厅下发《一九八八年人民调解工作目标管理检查评比方案》...
第一节 法律服务所
第三章 基层法律服务第一节 法律服务所 1986年,全省乡镇法律服务所(站)共调解纠纷89 600多件,约占全省调解纠纷总数的三分之一,成功率达95%以上;协办公证45 600件,比上年增加4.2%;解答法律咨询49 000件,比上年增加20%;代写法律文书9 300多份,为上年3.9倍;进行非...
第二节 刑满释放与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
第二节 刑满释放与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 1986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刑释”“解教”),在全省实施。 1989年10月31日,松花江地委、行署召开改造工作“三个延伸”经验交流暨签订联合帮教协议大会。会上总结交流松花江地区近三年来改造工作“三个...
第七篇 法制宣传
第七篇 法制宣传 至2005年,黑龙江省连续开展4次普及法律常识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普法机构和普法工作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坚持20年不间断地进行学法、用法的宣传教育,使普法对象中的98%以上人员接受普法教育,累计有2 000多万人通过普法考试。在普法工作中,圆满完成宪法、刑法、刑诉法、劳动法、合同法及...
第一节 机构人员
第一章 普法教育第一节 机构人员 1986年,黑龙江省设普法领导小组,为普及法律常识常设领导机构。省委普及法律常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文华(省委副书记),副组长戚贵元(省委宣传部部长)、白景富(省委政法委书记)、胡成全(省司法厅厅长),省有关部、委、厅、局领导17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第二节 普法教材
第二节 普法教材 1986年,在全省公民中实施普及法律常识第一个五年规划,“一五”普法教材主要是司法部统编《公民法律常识读本》和省普法办编法律知识辅导材料。 1991年,在“二五”普法教育开始时,省普法办规定“二五”普法教材:司法部统编教材《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若干问题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节 普法活动
第三节 普法活动 一、“一五”普法 1986年,遵照中共中央[1985]23号文件精神,按照1985年3月黑龙江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五年内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省委本着先干部后群众、先城市后农村,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启动“一五”普法教...
第一节 宣传《宪法》活动
第二章 法制宣传第一节 宣传《宪法》活动 1989年,继1982年12月4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在全省广泛宣传学习后,省委、省人大决定每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日前后开展一次以宣传《宪法》为中心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当年11月,省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等部门组织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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