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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律师
第四篇 律师 1986年,黑龙江省律师执业机构全部属于国家设立的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国家事业编制的司法工作人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与发展,为黑龙江省律师工作的改革创新,注入生机与活力。20世纪90年代初,按照司法部律师工作改革的部署,打破单一国办所体制格局,开始兴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第一节 律师执业机构
第一章 机构第一节 律师执业机构 一、名称沿革 1986年4月,省司法厅下发通知,将律师执业机构规定为法律顾问处或律师事务所,并冠以所在行政区划名称。一个行政区划内有2个以上律师执业机构的,另加序号或以业务类别以示区分。但律师执业机构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际”等字样。 19...
第二节 律师协会
第二节 律师协会 1986年,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仍然使用1980年3月省政府批准成立时核定的14名行政编制。12月,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哈尔滨市律师协会。 1988年,省编委为律师协会增编至32名。12月,省编委批准省律师协会列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991年5月,省司法厅批准成立黑河市律师协...
第三节 律师队伍
第三节 律师队伍 一、律师资格 截至1986年9月,黑龙江省根据1980年全国人大颁布《律师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采取单一的考核方式对符合条件人员授予律师资格。在考核授予律师资格过程中,对拟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人员从政治、业务、年龄三个方面进行。政治条件:为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第一节 律师管理体制
第二章 律师管理第一节 律师管理体制 1986年,律师管理执行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通过《律师暂行条例》中有关规定,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律师工作。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不直接管理律师,不具有律师行业管理的职能,其职责是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律师工作的开展,增进律师对内对外的交往...
第二节 年检注册
第二节 年检注册 1989年5月30日,省司法厅开始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核发《律师工作执照》。证照每年由省司法厅注册一次,注册期限为每年的3月1~31日,未经注册的一律无效。注册前,由各地司法局对律师年度职业道德和完成业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查,填报年度工作情况登记表,...
第三节 财务管理
第三节 财务管理 1986年,全省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执行1984年11月省财政厅、司法厅联合制定《关于律师事务所财务体制改革试行方案》。该方案对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经费来源使用等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4月,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收费实行管理提成问题的通知》。1...
第四节 档案管理
第四节 档案管理 1986年,各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参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按照《律师暂行条例》的业务分类进行档案管理。 1991年11月,省司法厅、省档案局转发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印发《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助理律师负责...
第五节 律师执业管理
第五节 律师执业管理 1986年,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会同省律师协会筹备全省首届二次律师代表会期间,对全省律师执业情况进行调研。发现个别律师在执业时,存在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妨碍司法审判正常秩序的;有玩忽职守,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的;有私自收费,索要额外报酬的;有的律师事务所压价,进行不正当竞争等不正...
第六节 律师培训与对外交流
第六节 律师培训与对外交流 一、培训 1986年,省司法厅开展律师在职业务学习活动,举办培训班培训律师78人。 1989年8月,省司法厅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公证人员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律师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地业务培训,全省专、兼职律师普遍接受培训。 1990年,省律师协...
第七节 奖励与惩戒
第七节 奖励与惩戒 一、奖励 1986年,全省律师奖励统一由省司法厅会同全行业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一起进行嘉奖,律师不进行单独评奖活动。 1991年,省司法厅单独进行律师评奖,通报表彰全省优秀法律顾问和优秀刑事辩护律师。 1992年3月,省司法厅表彰全省“双十优”律师:优秀法律顾问...
第一节 咨询代书
第三章 律师业务第一节 咨询代书 1986年,全省律师坚持服务为民宗旨,将法律服务领域逐步向农村、向基层、向社区延伸。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加强诉讼外调解等形式,使人民群众及时得到法律服务和帮助。各法律顾问处接待来访74 710人次,咨询76 511人次,代书26 443件。 1989...
第二节 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
第二节 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 1986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的“双打”斗争中,全省律师共承担被告辩护6 597件,比上年增加76%。其中承担严重刑事犯罪辩护2 713件,承担严重经济犯罪辩护915件,占全年刑事辩护案件的55%。承担刑事案件代理88件。 1...
第三节 民事案件代理
第三节 民事案件代理 1986年,全省民事案件代理逐渐增多。律师作为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的案件主要有: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知识产权关系案件;婚姻法所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案件;继承法所调整的继承关系案件;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纠纷案件;收养法所调整的收养关系案件;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
第四节 经济案件代理
第四节 经济案件代理 1986年8月21~30日,省政府在哈尔滨市召开全国横向经济联合邀请会,全国27个省市、117个大中城市经济界、金融界代表出席。省律师协会组织11名律师组成大会法律咨询组,会议期间共接待来访175人次,作见证业务13件,草拟、审查、修改合同228份,参与项目谈判427个,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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