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馆藏检索
第九节 工会经费
第九节 工会经费 工会各项经费收支结余统计表
第一节 机构设置和历届团委书记名单
第五十章 共青团第一节 机构设置和历届团委书记名单 1971年建厂会战的同时,共青团组织也随之建立。由几名团员组成了第一个团小组。以后从兵团所属各团先后调入大批团员青年。 1972年6月25日,召开首届团代会,全厂已建团支部21个,团员总数615人。这次团代会以后,成立了第一届团的工...
第二节 团代会
第二节 团代会 1971年建厂到1984年。14年间,共召开过三次团代会: 第一次团代会,于1972年6 月25日召开。时称:共青团兵团石油化工厂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大会历时1 天,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99人,特邀代表11人。党委委员副厂长张景春代表厂党委致词。政治处副主任张国利向大会作...
第三节 团的重大活动
第三节 团的重大活动 1975年,整团、开展基本路线教育。 1976年,开展学习陈越久活动,厂团委为此作出了决定。同年号召团员青年通读毛泽东选集。 1978年,在团员青年中进行反对资产阶级思想的反腐蚀教育。 1979年,共青团十大召开后,厂团委号召广大团员青年发扬“五四”光...
第一节 概况
第五十一章 治安保卫第一节 概况 1971年4 月政治处下设保卫组由2 人组成。1972年成立保卫科,设负责人1 名,干事4 名。 1973年后,保卫科逐年增编达8 人,设科长1 人,副科长1 人,干事6 人。 1980年经黑龙江省公安厅和国营农场总局批准成立了公安分局,下设治...
第二节 要害部位分布
第二节 要害部位分布 1973年10月炼油装置开工投产后,经大庆公安局政经保科审定生产要害部位7 个。 1980年增加到14个。1984年根据大庆市局(1984)14号文件,经炼油厂刘国良厂长批准生产要害单位和部位11个。(1 )催化装置区;(2 )常压装置区;(3 )锅炉车间;(4 ...
第三节 侦破各种案件(历年发案率和破案率)
第三节 侦破各种案件(历年发案率和破案率) 我厂刑事案件发案1972~1979年是逐年上升的。1979~1981年是发案高峰。1982年起逐渐下降。破案率从1979年后逐年提高,1984年达到100 %。治安案件发案最多年份是1980、1981、1982年。查处率分别为92.1%、92.4%...
第四节 经警中队
第四节 经警中队 经警中队于1982年1 月5 日建立。隶属公安分局直接领导,设有代理中队长1 人,代理指导员1 人,民警24人,划分2 个民警分队,每个分队为12人,并设有分队长各1 人。建队初期,全体民警进行了军事业务训练,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训练结束后2 个小分队分别进入了自己...
第五节 保卫机构(治安组织与治安员统计表)
第五节 保卫机构(治安组织与治安员统计表) 1971年成立保卫组,1972年成立保卫科到1979年,从1980年成立公安分局至今。保卫机构与治保组织见下表 保卫机构与治保组织表
第六节 整顿社会治安
第六节 整顿社会治安 保卫科1971年到1979年期间,共侦破刑事案件64起,处理治安案件73起。保卫着工厂、保卫着生产、保卫着社会安全。1977年,全国17次公安会议,1978年,第3 次全国治安工作会议后,我厂治安保卫工作,经过拨乱反正,逐步走向正轨。保卫科由于工作显著,1978—197...
第七节 户口管理
第七节 户口管理 1971年,保卫组设户籍员1 人。1980—1984~F,公安分局设户籍民警5 人。负责办理户口登记,暂住人口登记;出生、死亡登记,迁出迁入登记。熟悉人口基本情况,提供人口资料;做好常住人口、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 1978年接收八村生产队208 户968 人。 ...
第八节 自行车管理
第八节 自行车管理 1981年公安分局设自行车管理所,配1名民警负责,主要处理厂辖内的自行车案件;担负车辆统计、打号、报表及办理迁移手续;加强公共场所自行车管理。开始时配上了3名义务看车员,1984年撤销了。全厂共有自行车3.541台,建所以来共查处自行车案件57起。
第一节 刑事、民事调解
第五十二章 法庭第一节 刑事、民事调解 林源石油化工厂法庭,成立于1979年1月5日。现在归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管辖。为正科级人民法庭,有庭长1人,副庭长1人,审判员1人,助审员2人。法庭刚成立时,正值知识青年的婚龄期,当时受理的案件,大部分是婚姻纠纷。1979年1月5日起,到1984年底...
第二节 案件审理
第二节 案件审理 法庭受案权限是:审理和调解婚姻纠纷案,轻微伤害案件、抚养案件、扶养案件、赡养案件、房产纠纷案件、继承案件、损害赔偿案件等。有些轻微刑事案件和伤害案件,由厂公安分局转法庭;有些案件由人民群众或基层调解委员会直接来庭申述;有些由基层调解委员会就地裁决结案。 法庭案例:审理...
第三节 法律宣传教育
第三节 法律宣传教育 1.在调解民事案件中进行法律宣传教育。 1979—1984年以来,法庭针对民事案件中,婚姻案件比重大的情况,在审理和调解过程,着重宣传讲解婚姻法,抓住有些青年不懂法和法纪现念不强的弱点,反复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受理这类案件30起中,经过法庭的宣传教育,调解合...
«
1
2
...
15661
15662
15663
15664
15665
15666
15667
...
17821
17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