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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十年动乱”时期的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二节 “十年动乱”时期的管理机构与职能 1966年,“文革”开始后,技术型管理工作也遭到严重冲击。部分勘测规划技术干部遭批斗被下放劳动,土地勘测设计工作停摆,一些农场与地方土地纠纷频仍。1969年6 月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组建后,成立了勘测设计大队。垦区的土地技术型管理工作有所恢复,并开始向技术、...
第三节 新时期的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三节 新时期的管理机构与职能 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把“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定为基本国策。当年9 月,黑龙江省人大五届第十次常务委员会议讨论通过了《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暂行条例》。《条例》规定:农业、林业、农垦、水产等部门可以设立土地管理部门,在省土地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管...
第一节 土地资源分布
第二章 土地资源状况第一节 土地资源分布 黑龙江垦区位于祖国东北边陲黑龙江省境内。地理位置为东经123度32分~134度33分,北纬43度56分~49度45分。垦区现有九个农垦分局,104个农牧场及100多个农垦小城镇,分布于黑龙江省14个地(市),50个县(市)境内。垦区土地总面积占全省总土...
第二节 地貌与自然条件
第二节 地貌与自然条件 垦区各农场分布在全省各地,可划分为三个利用区和九个亚区。即:1. 小兴安岭土地利用区:包括北部高寒亚区,嫩北漫岗亚区;2. 三江平原土地利用区:包括沿江三角洲亚区,松花江下游平原亚区,完达山麓亚区,穆兴平原亚区;3. 松嫩平原土地利用区: 包括半山间亚区,西南部干旱亚...
第三节 地缘
第三节 地缘 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四个分局及所属农场分布在三江平原地区,土地总面积353.8万公顷,盛产水稻、大豆、小麦。其中宝泉岭分局及所属13 个农场分别与哈尔滨市、佳木斯市、鹤岗市、汤原县、依兰县、萝北县、绥滨县等地方市县接壤;红兴隆分局及所属12个农场分别与双鸭山、富锦市、桦南...
第三章 土地资源勘测与规划
第三章 土地资源勘测与规划 1947年第一批机械农场的创建,只凭粗略的踏查,没有细致的勘测设计,导致开荒建场的盲目性。宁安农场(原松江省机械农场)两年迁场3 次:第一次在珠河县(现尚志县)一面坡,开荒不到一百公顷就无地可开;第二次转移到延寿县庆阳一带,开荒不到处700 公顷,发现地势低洼,土地零...
章下序
第四章 土地资源开发章下序 垦区的土地开发走过了漫长的历程。从1947年开始,到2001年止,总计开荒200多万公顷,形成耕地217.56万公顷。开发形式由以机械为主,人力、畜力为辅,逐步发展为全面机械开荒。主要有五次规模较大的开发。
第一节 第一次大开发
第一节 第一次大开发 1947—1955年间,黑龙江地区的合江、松江、嫩江、牡丹江、黑龙江诸省的县营、省营农场、“解放团”农场、荣军农场、劳改农场、农建二师的军垦农场相继建场,并形成北大荒第一次开发热潮。 1947年12月,通北机械农场(现赵光农场)派人到哈尔滨招收一批汽车司机,作为机械开荒的...
第二节 第二次大开发
第二节 第二次大开发 1956年,铁道兵二、三、四、五、六、九、十一师复转官兵17 400余人先后在密山、虎林、宝清、饶河地区创建了一批以铁道兵番号命名的“八”字头农场,从而掀起了开发北大荒的第二次热潮。 新建农场大多处于三江平原地带,开发条件十分艰苦。其中雁窝岛的开发最具代表性。处于浇力河、...
第三节 第三次大开发
第三节 第三次大开发 “十万转业官兵”在东部和西部平原扩建和新建了一批国营农场,掀起了垦区开发的第三次热潮。 1958年3—5 月间, 人民解放军各兵种,包括机关、部队、军事院校的复转官兵81 500人(号称10万)来到北大荒,主要集中在密山和罗北地区。3 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著名诗人郭...
第四节 第四次大开发
第四节 第四次大开发 1969—1976年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新建10个团(农场),形成了北大荒第四次开发热潮。 1969年,兵团鉴于边境形势和屯垦戍边的战略需要,开发抚远荒原,新建兵团六师,组建9 个团。为了开发抚远荒原, 首先抢修了“二抚”(富锦的二龙山至抚远)公路;“胜七”(胜利农场六...
第五节 第五次大开发
第五节 第五次大开发 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以后,黑龙江农垦(场)总局开始的第五次大开发,主要特征是综合开发和科学开发。 垦区汲取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总结了“一水、二路、三开荒”的经验。1977年的7 月,总局下大决心治理三江的骨干河流—别拉洪河。该河流第一期治理工程控制面积25万公顷,其中耕地...
第一节 建设用地管理
第五章 土地资源管理第一节 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截至2006年...
第二节 农用地管理
第二节 农用地管理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截至2006年垦区有耕地217.56万公顷,林地116.7万公顷,牧草地29.9万公顷。 开发初期,垦区耕地面积增长较快,但上年垦殖、下年“撂荒”的现象比较突出;而且草地、林地、水面等大部分是...
第三节 未利用地管理
第三节 未利用地管理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目前垦区拥有未利用地约140万公顷。 改革开放前,垦区大量沼泽地、湿地,以及农田中的沟洼水线、地边、地角和大量废弃地,疏于利用和管理。垦区环境保护和土地管理部门健全以来,对未利用地进行调查,加强管理。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立了洪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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