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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口分布与密度
第二节 人口分布与密度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按人口管理口径统计总人口分布情况是:县属189256人,占总人口的56.2%。其中城镇47020人,占总人口的14%;农村公社140107人,占总人口的41.6%;林业局2129人,占总人口的0.6%。农场总局系统888444人,占总人口...
第一节 年龄构成
第二章 人口构成第一节 年龄构成 年龄在中位数及老年比。本县1963~1972年人口自然增长较快,少年儿童较多,人口年龄较轻。1973年后人口自然增长率逐渐下降,使本县人口年龄在1964~1982年两次人口普查之间的18年里变化不大,基本属于成年型。其人口比重情况是:1964年0~14岁的...
第二节 性别构成
第二节 性别构成 德都县人口性别比例从历史上看一直比例失调,男性人口超过女性人口,最高的1956年男性和女性的比例为220.1∶100,直到1970年才有明显下降。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性别比例为111.4∶100,男性比例仍然较高。构成本县历史上性别比例失调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迁入...
第三节 民族构成
第三节 民族构成 德都县是个多民族的县份之一,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县内有18个民族。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达到22个民族。其中:汉族327103人,占总人口的98%;21个少数民族合计6531人,占总人口的2%。在21个少数民族中400人以上的有:满、蒙古、回、朝鲜四个民族,这...
第四节 文化程度
第四节 文化程度 建国以后,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本县人口的文化程度也不断得到提高。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和1964年人口普查相比,人口文化程度提高的更为明显。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增长10.5倍(县属为12倍多),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增长5倍多,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增长62.1%。男性人口文化...
第五节 家庭 婚姻构成
第五节 家庭 婚姻构成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共有31930户,平均每户5.2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有77172户,平均每户4.5人。其中:县辖居民每户平均4.6人,农场总局系统居民每户平均4.4人,林业总局系统居民每户平均5人,劳改局系统居民每户平均4.4人。1982...
第六节 在业人口行业构成
第六节 在业人口行业构成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将在业人口的行业分为15大类。本县在业人口构成以农牧林渔业人口所占比重为最高,此行业人口79910人,占在业总人口的61.7%;其次是制造业,人口为12903人,占在业总人口的10%。在农牧林渔业在业人口中,农业占95%,牧业占0.7%,林...
第七节 劳动年龄人口
第七节 劳动年龄人口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劳动年龄人口为186570人。其中:16~59岁的男性101480人,占54.4%;16~54岁的女性85090人,占45.6%。全县在业人口总数为129507人,占劳动年龄人口的69.4%。不在业人口总数83933人,占劳动年龄人口的45...
第八节 在业人口职业构成
第八节 在业人口职业构成 1982年,国家第三次人口普查办法规定:凡15周岁以上人口都要登记本人职业。本县有职业的在业人口为12950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8.8%,占劳动年龄人口的69.4%。劳动力资源实际利用率比全省的38.5%高0.9%。本县人口职业构成,以农林牧渔劳动者为最多,占有职...
第一节 计划生育宣传
第三章 计划生育第一节 计划生育宣传 1957年9月,县妇联、工会、卫生等部门抽调12人,在青山镇内举办了为期半个月的“避孕知识图片展览”,有3563名街道居民和职工干部参观。同时,还在县三级干部会议和妇女、工会代表会议等会议上进行宣传,有11261人受到避孕知识教育。1964年,县计划生...
第二节 技术指导和培训
第二节 技术指导和培训 1963年10月,县人民医院设立节育技术指导小组,进行节育教育和技术指导工作,开展放置节育环、人流手术。全县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专业人员共有9名,主要分布在县医院、妇幼保健站和较大的农场职工医院。1966年有5个公社卫生院能够放置节育环和进行人流。1972年8月,县人民...
第三节 节育
第三节 节育 1972年,县妇幼保健站向全县发放口服避孕药4939人份,各种避孕用具4560人份。1975年~1982年,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发放避孕药品和用具41442人份。1983年6月,建立了县避孕药品、用具管理供应站,与技术指导站合署办公,将各种避孕药品、用具按需要直接发给各乡(镇)、农...
第四节 晚婚晚育
第四节 晚婚晚育 1964年,全县有20%的男女青年实行晚婚。1973年,县革命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实行晚婚和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则》,提出:“提倡城市青年男27岁,女25岁以后结婚,农村青年男25岁,女23岁以后结婚。每个青年都要制定晚婚规划,各地各单位在每月中确定一天作为结婚登记时间,其它...
第五节 独生子女
第五节 独生子女 1979年12月25日,县革命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省革命委员会颁发的<计划生育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通知》中规定:对申请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颁发《独生子女光荣证》,除每年发给40元抚育奖金外,住房、就学、招工、调资、入党、入团、入托等都优先照顾。农村宅...
第六节 表彰与奖励
第六节 表彰与奖励 1976年,召开了县卫生战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大会,奖励了计划生育先进集体13个、先进个人34人,树立新发公社为计划生育红旗单位。1982年,奖励计划生育先进集体84个、先进个人169人,有7个先进集体出席了黑龙江省计划生育表彰大会。此后,每年都专门召开全县计划生育表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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