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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监狱管理体制改革
第四节 监狱管理体制改革 一、改造生产双承包管理责任制 1986年,在全省劳改单位继续推行自1984年实施的改造生产双承包管理责任制(以下简称“双承包”)。贯彻1985年省劳改局制定的《改造生产双承包责任制若干规定》。规定提出“双承包”责任制总体要求。全系统实施“双承包”管理责任制,采取一年...
第一节 队伍结构
第七章 队伍建设第一节 队伍结构 一、政治结构 1986年干警队伍中党员占干警总数43.3%,共青团员占14.1%。1991年党员占44.7%,共青团员占14.0%。1996年党员占44.9%,共青团员占13.0%。2001年党员占44.2%,共青团员占15.9%。2005年党员52.0%,...
第二节 素质培养
第二节 素质培养 一、思想作风教育 1986年,省劳改局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警容不整,风纪涣散问题组成工作组进行检查。本着从严治警、严格管理的精神,对个别警容不整、风纪涣散者给予行政处分。1987年8月,省劳改局制定《关于加强劳改干警警容风纪的规定》。对干警着装、仪表、工作纪律进行规范,对警容...
第三节 职称评聘
第三节 职称评聘 1986年2月,黑龙江省劳改系统开始首批职称评定改革工作。省劳改局成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职改工作在老莱、笔架山劳改支队、新生医院三个单位先行试点, 1987年,省劳改局成立农业、农机,会计、工程技术、经济、审计技术、医疗、卫生、教育等技术职务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批和申报初...
第四节 警衔授予
第四节 警衔授予 一、授予 1992年10月,省劳改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通知精神,部署警衔评授工作。警衔评授工作首先在劳改局机关干警开始。12月批准劳改局机关授警衔人员194人。其后,开始为省属监狱、劳改支队等基层单位评授警衔。 1993年4月,省属劳改系统首...
第五节 分监区(中队)建设
第五节 分监区(中队)建设 1987年,省劳改局在全系统开展先进中队建设活动,争取4年内使基层中队全部达到先进中队标准。先进中队建设基本内容:中队干警队伍建设、基本制度建设、狱政管理工作、教育改造工作、生产、生活卫生工作、双承包责任制与考核奖惩实施均达到规范化标准。 1991年,省劳改局党委...
第三篇 劳动教养
第三篇 劳动教养 1986年,黑龙江省劳动教养工作迈进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历史时期。在党的劳教工作方针指引下,遵照教育人,挽救人的宗旨,在劳教工作各条战线、各个领域进行大胆改革和探索。尤其自20世纪90年代初,按照司法部提出的创办劳教工作特色精神,省司法厅决定用五年时间,将全省劳教工作办出特色。改变...
第一节 管理机关
第一章 机构第一节 管理机关 一、机构设置 1986年,省司法厅设省劳教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处(以下简称劳教处),管理全省劳动教养工作。省司法厅劳教处内设管教科、生产科、秘书科。市(地)属劳教工作由市(地)司法局管理。 1989年11月6日,省委常委六届九次办公会议决...
第二节 劳动教养场所
第二节 劳动教养场所 一、场所设置 1986年,全省有劳动教养场所20所。其中省属劳教所2所。1987年,经省编委批准,撤销佳木斯市司法局属福利屯劳教所。1989年,经省编委批准,撤销哈尔滨市司法局属玉泉劳教所。 1995年2月,经省编委批准,成立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黑龙江省康复中心,一...
第一节 劳动教养执行
第二章 管理第一节 劳动教养执行 一、审批 1986年,劳动教养审批由各公安机关法制处(科)执行。 1999年6月9日,公安部在《关于劳动教养有关程序问题的请示》批复中指出:“对需要劳动教养的人,承办单位必须查清事实,征求本人所在单位或街道组织的意见的规定是根据当时历史条件确定的。”当行...
第二节 所政管理
第二节 所政管理 一、行为规范管理 1986年,为规范和约束劳教人员行为,各劳教所执行国务院转发公安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草案)》中规定的“五要、十不准”守则。五要:1.要认罪认错,遵纪守法,服从管教;2.要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技术;3.要积极参加生产劳动;4.要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
第三节 防逃追找
第三节 防逃追找 1986年,省司法厅劳教处将追找脱逃劳教人员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主要采取以下几条措施:1.制定追逃预案;2.领导亲自挂帅;3.搞好基础业务建设,建立健全劳教人员的社会档案,全面掌握每个劳教学员的社会关系。各劳教所尽管防逃工作不断加强,但由于所政设施简陋,劳教人员劳动强度较大,部分...
第四节 考核奖惩
第四节 考核奖惩 1986年,主要从劳教人员遵纪守法、学习和劳动生产等三个方面,对劳教人员考核。根据个人考核情况进行年终总结、评比和鉴定。劳教人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分别给予表扬、记功、奖励、减期或提前解除劳动教养:1.一贯遵守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确有悔改表现的;2.一贯努力改造并帮助他人改造...
第五节 档案管理
第五节 档案管理 1986年,按照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劳教人员案卷管理的通知》,劳教人员审批表由公安机关保存。投送劳教人员时将《劳动教养决定书》《劳动教养通知书》《综合材料》交劳教所保管。劳教人员教育改造形成的材料由劳教所保存,劳教人员解教后将教育改造材料寄给办案地公安机关。 1991年1月...
第六节 通信(讯)会见 合宿合餐
第六节 通信(讯)会见 合宿合餐 1986年,黑龙江省多数劳教所没有固定接见室,接见一般安排在劳教人员宿舍进行,会见时间不超过1小时。接见时携带物品有限制:生食品和各种酒类以及未经医生批准的药品、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不得送交劳教人员;严禁将黄色书刊和不健康娱乐品及奇装异服送交劳教人员。对有违犯所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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