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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消防监督工作
第三节 消防监督工作 一、机构沿革 1960年建局至1972年,林业局未建企业消防队,局所属基层单位的防火工作由公安局治安股负责监督,基层设义务消防组织和义务远征扑火队,配备有:斧子、铁锹、镐头、二齿子、水桶、扫帚、沙箱等扑灭火工具。全局仅有两台人力灭火车。发生火灾基本上是全靠人力盆端...
第四节 非正常死亡及交通事故
第四节 非正常死亡及交通事故 一、非正常死亡 1976年白河经营所发生1起非正常死亡,经尸体解剖和调查系虐待致死,死者因不堪虐待而服药自杀,其夫刘金林因虐待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1979年,贮木场发生非正常死亡1起,死亡1人,死者徐万君死于生产事故。 1980年发生3起,9...
第二章 人民检察院
第二章 人民检察院 桃山林区人民检察院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派出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和检察权。负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保卫森林资源,保卫人民和国家利益不受侵害,保证改革和“四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一节 机构设置 桃山林区人民检察院,筹建于1981年3月,于1983年6月1日经黑龙江省人大常委批准正式成立桃山林区人民检察院,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由伊春市人民检察院代管。建院时即成立检察委员会,设置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和秘书科。1984年8月增设了林业检察科,刑事检察科一分为二,称刑...
第二节 检察工作
第二节 检察工作 桃山林区人民检察院从1983年4月1日开始受理案件,在省、市人民检察院和本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紧急通知》精神,以整顿社会治安为中心,以严厉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和刑事犯罪为重点,本着“从重从快”的方针,采取“一要坚决,二要慎重”的方法,开展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第三章 桃山林区基层法院
第三章 桃山林区基层法院 桃山林区基层法院是设在桃山林业地区的专门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具有保护人民民主和巩固专政的两项职能。法院通过审判案件惩办一切刑事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974年10月7日,建立桃山法庭隶属铁力县人民法院,担负桃山林业局内部的民事审判工作。设副庭长、书记员各1人。 1976年12月,法庭停止办公,人员与司法业务由桃山林业地区公安局统理。 1978年10月,法庭复建,业务仍隶属铁力县人民法院,人员与行政领导归桃山林业...
第二节 法院工作
第二节 法院工作 一、刑事审判工作 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建立于1983年3月。建院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打击严重破坏经济的经济犯罪的统一部署,法院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经济领域的犯罪分子进行了有力的打击。自1983年4月至1985年共受理刑事...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四章 司法行政第一节 机构设置 桃山林业局司法科始建于1985年10月,业务归属伊春市司法局,行政领导及人员配属归林业局。配科长1人,法律顾问处主任1人。1985年12月末,经中央司法部批准,司法科增设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人员由2人增加到9人,有科长、副科长各1人、公证员l人、助理公证员2人...
第二节 公证处
第二节 公证处 公证处是国家设立的公证机关,属司法机关体系,受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其作用和任务是:指导和监督当事人建立符合法律的权利义务关系,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对国家、企业和公民间各种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无争执的事实予以证明,确认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而保护公共财产、公民身份和财产的...
第三节 律师事务所
第三节 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是受林业局司法组织领导和业务监督的事业部门。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任务: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保护国家利益,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桃山律师事务所职能对外开展律师活动,充当民事纠纷和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同时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为其辩护...
第四节 司法工作
第四节 司法工作 桃山林业局司法科1985年共代理3起案件,其中两起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和一起代书法律文书案件,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达156,000元。
第五章 国家安全局
第五章 国家安全局 桃山林业局的施业区是伊春林区的重点旅游开放区。这里有我国第一个对外开放的天然野生动物饲养狩猎场,建有“桃山庄”宾馆。为了更好地发展对外关系,保卫林区生产建设和国家安全,1984年成立桃山林业地区国家安全科。1985年扩建为桃山林业地区国家安全局。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985年1月,根据伊春市编委(1984)218号文件和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1984)90号文件精神,组建桃山地区国家安全工作组(对外称桃山林业局第一办公室),属科级建制,由党委、林业局直接领导。国家安全组由6人组成,设组长1人(副处级)、副组长1人、侦察员2人、对外联络1人、...
第二节 国家安全工作
第二节 国家安全工作 桃山林业地区国家安全机构自建立以来,从桃山局对外旅游开放的实际出发,与全局重点涉外单位密切联系,加强合作,积极发挥职能机关的作用。充分依靠国家安全小组和全局广大职工群众反间防谍以及安全保密工作积极性。自1980~1985年的6年间安全稳妥地接送了来自美国、法国、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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