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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下序
第十八篇 军事篇下序 明水地处交通要塞,历代政权都把明水做为军事要地,屯兵设防,加以固守。 1923年明水设治以来,长期实行募兵制度,由于只重人数,不重质量,兵员复杂,素质低下,军纪不良,战斗力很低。伪康德7年(1940年),公布 《国兵法》,改募兵制为征兵制,强行抓兵拉夫,为日伪充当炮灰。 ...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驻军
第一章 驻军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驻军 陆防军一营二哨 民国 3年(1914年),明水镇为拜泉县所辖的兴隆镇,当时在镇内驻守陆防军 1个哨(相当于现在的1个连),有官兵120余名。主要任务是维持地方治安,御防土匪窜扰。 骑兵二十团第三营 民国10年(1921年),此间明水尚未设治,仍...
第二节 伪满时期的驻军
第二节 伪满时期的驻军 日军十四旅 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日军十四旅一度侵占明水县城,驻守半年左右,头目是大木教官,共有日军140多人。主要任务是镇压抗日军民,维护反动统治。 守卫队 日本侵略者和汉奸伪政权,为镇压人民反抗,维护反动统治,于伪满康德3年(1936年),成立了守卫队...
第三节 解放后的驻军
第三节 解放后的驻军 县大队 1945年11月18日,共产党接收明水后,便组建了1个八路军明水保卫团,下设3个营,后改称县大队,大队长崔荣泰,政治部主任蒋国卿。开始组建时吸收了一部分劳工和贫民,只有五六十人,以后发展到3个营900多人。主要任务是剿匪除霸,维护治安,保卫民主政权,保卫胜利果...
第一节 地主武装
第二章 武装第一节 地主武装 民国期间,明水人烟稀少,地处偏荒,匪盗横行,危害甚重。有些地主大户,为了保家护财,都招募炮勇,高筑院墙,备置枪炮,操练庄丁。有些富农,虽然财势稍逊,但也家家筑墙,户户置枪,以防受劫,保护自家安全。群众管这叫“响窑”。 日伪统治时期,日本侵略者害怕中国人民...
第二节 土匪武装
第二节 土匪武装 一、民国时期的土匪武装 民国期间,本县地面匪盗如毛,危害甚重。匪帮多者数千,少者百十,时多时少,时聚时散。虽经地方游击队、保卫团多次匪剿,仍不能彻底肃清。当时较大的匪股有: 民国期间在明水境内活动过的股匪情况表 二、伪满时期的土匪武...
第三节 地方武装
第三节 地方武装 一、清朝时代的地方武装 满清光绪年间,明水县地属依克明安旗。该旗额设巡防兵50名,置正巡官一员,副巡官一员,专管巡防事宜、教练兵操、保护本旗辖境地面治安。官佐薪俸、兵丁军饷、武器装备、兵营房舍等一切经费,均由本旗自行筹备。当时明水地面设民团 4个队,共有常驻兵丁160名。...
第一节 招募制
第三章 兵制第一节 招募制 民国时期兵员实行招募制,有年少体壮者,如愿充军,便可报名应招,入伍时发给一定的招募费。当时兵员素质很低,有的饥民为活命而当兵,有的流民为避祸而当兵,还有些行为不轨之徒也混迹其中。 伪满初期,曾公布《国军募兵纲要》,仍实行募兵制。伪满康德 7年(1940年)...
第二节 志愿制
第二节 志愿制 从解放初(1945年)到1954年10月,明水县实行的是志愿兵役制。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又年龄相当,家属支持,家庭出身好,即可参军。服役期根据部队需要而定。征集数由上级有关部门不定期向县里下达。那时城乡人民,特别是广大翻身农民,为了保卫家乡、保卫国土、保卫政权、保卫胜利果实,...
第三节 义务制
第三节 义务制 1955年 7月,国家颁布了《兵役法》,实行了义务兵役制。实行义务兵役制后,征集时间多在每年年底或年初进行。从实行义务兵役制到1985年底,全县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响应国家征招,踊跃报名参军。每年征集工作开始后,都出现过父为子报名、妻替夫报名,亲友相送的动人场面。从实行义务兵役...
第一节 民兵组织
第四章 民兵第一节 民兵组织 明水县民兵组织建于1946年,当时区成立基干中队,村成立基干分队,每个自然屯均成立民兵小队。 1950年8月,全县对民兵组织进行了整顿,民兵组织有所发展。 1954年,撤销了区民兵基干中队、村民兵基干分队及屯民兵小队。全县民兵改编为基干团和民兵队两种形...
第二节 民兵训练
第二节 民兵训练 一、专职干部训练 专职武装干部由军分区组织训练。自1960年绥化军分区组织教导队以来,每年普训1至2次专武干部。训练内容为本级组织指挥和武装工作业务。每次训练2个月。 二、民兵干部、军事教员训练 民兵排、连干部和军事教员由县人民武装部统一集训,每年分别训练15至20天...
第三节 参军支前
第三节 参军支前 广大民兵,积极响应国家征召,积极报名参军,参加国防建设,从1945年冬到1949年末,在全县征召的1 560名兵员中,就有739人是从民兵组织中征集的。从1946年到1952年,全县共有 3 593名民兵,光荣地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为解放江南、保卫东北、抗...
第四节 维护治安
第四节 维护治安 解放初期,明水县民兵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保卫家乡、保卫政权、保卫土改斗争的胜利果实,配合县公安大队,深入地开展了剿匪斗争,共出战剿匪 140多次,歼灭大小匪股20多支,俘虏、收降、击毙匪徒 1 740多人。在土地改革运动中,民兵组织在各级党、政府和农会的直接领...
第五节 参加经济建设
第五节 参加经济建设 民兵组织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也起到了骨干和带头作用,成为生产建设中的突击力量。在修建县内 2座中型水库、15个小型水库、71个小塘坝、124.1公里排水和灌溉渠道、60 600亩坡耕地、23 000亩水平梯田和在平整645 500亩土地、修建 770眼机电井、栽种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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