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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人事任免
第四节 人事任免 第四节 人事任免 1986年,按照干部“四化”的要求,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宝清县国家干部37人,其中任命县政府干部11人,免职10人;任命“两院”干部2人,免职4人;任命人大干部6人,免职4人。1988年,县人大...
第五节 乡镇人大工作
第五节 乡镇人大工作 第五节 乡镇人大工作 1986年,宝清县各乡(镇)设人大工作联络员 1名,负责乡镇人大工作。因多数乡镇的政府领导人员工作变动,需要通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进行依法选举,为了开好乡镇人代会,县人大组织了 6个工作组,分别到各乡镇指导乡镇人大换届...
章下序
第十四篇 人民政府第一章 宝清县人民政府章下序 宝清县人民政府县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县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县政府组成部门正职领导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县政府其他部门正职领导由中共宝清县常委会任命。乡(镇)政府正职领导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986~...
第一节 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
第一节 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 第一节 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 1986~2005年,宝清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有过多次调整,九届至十四届政府每届设有县长1人、副县长6~10人。正、副县长任期:九至十一届为3年,十二至十四届为5年。任期内调整职务,均由县人代会或其常委会任免。...
第二节 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第二节 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第二节 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一、政府组成部门 1986年,宝清县人民政府设有办公室、计委、统计局、物价局、人事局、劳动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经委、交通局、环保局、建委、财政局、商业局、工商局、审计局、民政局、教育局、体委、文化...
第三节 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节 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节 乡镇人民政府 1986年,宝清县下设宝清镇、七星泡镇、青原镇、夹信子乡、小城子乡、万金山乡、朝阳乡、尖山子乡、龙头乡、七星河乡、凉水乡、十八里乡、东升乡、建平乡、东兴乡、富山乡16个乡(镇)政府。1987年1月,增设宝山乡政府。 ...
章下序
第二章 施政要略章下序 1986~2005年,宝清县人民政府为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在施政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科学决策,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维护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证了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政府注重自身建设,自觉纠...
第一节 政务决策
第一节 政务决策 第一节 政务决策 宝清县第九至十四届人民政府对重大问题决策,首先是通过专家(法律)咨询,听证论证,协商对话,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等有关方面意见后进行决定,努力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1986年,宝政发〔15号〕文件印发了...
第二节 政务公开
第二节 政务公开 第二节 政务公开 一、县级机关政务公开 宝清县县级机关政务公开从1997年起步,县委牵头部门是县纪委,政府推进部门是县政府办公室。1998年,宝清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县政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县直各部门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了第...
第三节 依法行政
第三节 依法行政 第三节 依法行政 1986年,县政府及各部门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政府工作人员依宪法和法律规定规范活动和行为,把政府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依法施政。政府办常务秘书兼职政府法制秘...
第四节 行政监督
第四节 行政监督 第四节 行政监督 一、监 察 1986年,县政府在自觉接受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的同时,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的监察工作。1987年 6月,宝清县成立行政监察局,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1990年,进行12次行政大检查,清理出失效...
章下序
第十五篇 人民政协第一章 政协宝清县委员会议章下序 政协宝清县委员会在1986年~2005年的20年时间里共换届5次,召开政协委员会议 25次。县政协委员会议由1993年前的每3年换届1次改为5年换届1次。县政协委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和常委,听取和审议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一节 历届政协委员会议
第一节 历届政协委员会议 第一节 历届政协委员会议 一、政协宝清县第五届委员会议 政协宝清第五届三次委员会议于1986年3月16日在县农业局会议室召开,政协委员139名,参加会议委员123人,会议选举杜金凯为县政协主席,增选杨林、魏忠德为副主席。 政协宝...
第二节 县政协委员的产生及构成
第二节 县政协委员的产生及构成 第二节 县政协委员的产生及构成 一、委员的产生 政协宝清县第六至第十届委员会的委员,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首先由政协党组提出参加单位及委员名额和人选意见,再由县委统战部与县委组织部勾通,同基层...
章下序
第二章 政协宝清县常委会章下序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宝清县六至十届常务委员会分别由各届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各届常委会分别由主席1人,副主席2~5人,委员 20~27人构成。在委员会议闭会期间由政协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会议,主持常委会的日常工作。政协常委会定期例会,政协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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