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馆藏检索
第六节 施政纪略
第六节 施政纪略 1946年2月7日至3月25日,组建政府机构,在已解放的4个区建立区政府,运筹并解放安达街。3 月26日至年底,召开群众大会,宣布政府政策。举行参议会,选举政府领导人,增强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意识。组织工人联合会,恢复县城秩序。组织县大队赴各区剿匪,反奸清算,开展减租减息运动...
第一节 政协组织
第四章 人民政协第一节 政协组织 1957年 1月17日,召开政协安达县第一届第一次会议,正式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达县委员会。县第一届政协委员会由53人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常务委员17人。 1960年 5月26日,安达县变市后,于同年12月25日,召开政协安达市第一届...
第二节 历届委员会议
第二节 历届委员会议 1957—1984年,政协安达县委员会共召开 7届10次委员会议。各次会议均按照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原则,本着“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精神,广开言路,积极议政,共商全县大事,努力做好统一战线各项工作。 ...
第三节 主要活动
第三节 主要活动 政协安达县委员会成立以来,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积极发动各界人士,为完成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时期的总任务而努力。 1961年,市政协组织 145名各界人士到社会主义政治学校学习《实践论》、《矛盾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历史唯物主义》、《人民...
篇下序
第十五篇 公安 司法篇下序 本县警察机构始建于光绪三十三年(1967年),直至民国年间,案件多由县知事亲审,肉刑加身及榨取钱财现象甚多。 伪满期间,日伪当局为进一步强化政法工具,设置了庞大的警特机构,使其成为一个镇压人民群众,维护日本侵略者利益的武装组织。 1946年 2月,正亚街解放后,...
第一节 警政机构
第一章 解放前县公安机构第一节 警政机构 一、安达县警政机构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安达厅通判翟文选创设巡警总局,局长由翟文选兼任。局内设提调、书记各1名,巡警10多人。划全境为东南西北四乡,各乡置巡官1名,常警3—4名。乡以下分数区,区设巡长 1名,置预警数名,有事则聚,无事...
第二节 伪满警特系统
第二节 伪满警特系统 一、安达县警特系统 伪大同元年(1932年)11月,日军侵占安达县后,为镇压人民反抗,维护殖民统治,建立了庞大的警特机构和警特队伍。 伪大同2年(1933年)4月,伪县公署设置警务局。局内设局长1名,首席指导官(日本)1名,指导官(日本)3名。下设警务、司法 2个股...
第一节 公安机关
第二章 人民公安第一节 公安机关 1946年2月7日,哈西第三军分区一团三营十连解放正亚街后,即宣布公安局成立。局址设在道德会旧址(今任民镇客运候车室址)。十连改称县公安队,编制3个排,共计100余人。 1946年 3月25日解放安达街,公安局随之迁入。局址设在县政府院内(今县工会址...
第二节 社会治安
第二节 社会治安 一、禁烟禁毒 解放前,本县种植罂粟,吸食鸦片者均不受限制,吸毒泛滥。上至军政警界、地方名流,下至百姓均有吸毒者。 伪大同元年(1932年),伪满政府公布《鸦片法》,强制农民种植罂粟。伪大同2年(1933年),设立专卖局,收售罂粟。伪康德元年(1934年),经伪满专卖局批...
第三节 户籍管理
第三节 户籍管理 设治之初,户籍由巡警总局管理。每年按男丁、女口、年龄、民族等项目统计上报,作为征收人丁赋税的依据。民国初年,成立警察所,户籍改由警察所管理。实行警区管理制。伪大同 2年(1933年)12月22日,伪满制定《暂行保甲法》后,伪县公署实行保甲户口管理制,即:以户为单位,设户长;...
第四节 重大公安活动
第四节 重大公安活动 一、对国民党党团组织及特务成员清查登记 民国34年(1945年) 8月15日,东北光复后,伪满残余官吏得到国民党的委任,并发展一批先遣人员。安达县解放后,潜伏的国民党党团成员和特务人员散布谣言,制造混乱,破坏社会治安。1949年3月5日,根据东北局发出“关于国民党、三...
第五节 监所
第五节 监所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建安达厅衙署时,即建监狱 5间,有男班房和女班房之分。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启用监狱委任1名典吏管理。民国2年(1913年)改典吏为管狱员。民国 8年(1919年),民国政府颁布《县监狱看守规则》,县监狱管狱员直接受县知事监督、指挥。 伪大同2...
第六节 人民消防
第六节 人民消防 解放后,本县未设专职消防机构,消防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工作。 1950年10月,县公安局抽调公安队1个班(15人)组成消防班,设班长1人。1951年,消防班改为消防队。 1960年 5月,安达县变...
第一节 刑事检察
第三章 检察第一节 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主要负责审查公安机关移送批捕、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做出批捕、起诉与否的决定,并出庭支持公诉。同时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一、审查批捕 1955年7月,县人民检察院独立办公后,开始承担审查批捕工作。1959年1月...
第二节 法纪检察
第二节 法纪检察 法纪检察,主要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宪法和法律行使检察权。受理案件的范围是:刑讯逼供案,诬告陷害案,破坏选举案,非法拘禁案,非法管制案,非法搜查案,报复陷害案,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案,伪造陷害隐匿罪证案,侵犯通讯自由案,泄露国家机密案,玩忽职守案,体罚虐待犯人案...
«
1
2
...
13642
13643
13644
13645
13646
13647
13648
...
17821
17822
»